首先,商誉作为任何一个企业自身所拥有的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除了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外,还是判断是否可以按整体资产评估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在正常情况下,当企业价值与整体资产的产权发生转移或变动而需要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时,究竟采用什么方法来评估,就取决于企业商誉为正值还是负值。只有当企业的商誉为正值时,才适宜采用整体资产评估方法评估企业价值。其理由是,当企业商誉为负值时,企业的收益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该企业是亏损企业;第二,该企业的收益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获利水平。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企业长期亏损将使整体资产评估的持续经营假设失去前提,因此不能采用整体评估的方法;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根据资产评估的替代原则,在产权交易中,要比较资产的收益现值和可变现净值(或清算价格),选择两者之中价格最高者。而当企业的收益水平低于本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其总体资产价格低于单项资产评估加总价格,因而也不宜采用整体评估。所以,只有当企业的商誉为正值,即企业的收益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收益水平时,其总体资产价格才大于单项资产评估价格加总之和,企业评估才宜采用整体评估方法。当企业的商誉为零时,采用整体评估和单项资产评估得出的评估价值加总值将是相等的,此时两种方法均可以采用。
其次,商誉的评估又离不开整体资产评估。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的商誉不能离开整体的企业而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确指的各项资产分开出售;另一方而,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用任何方法或公式进行单独计价,只有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时,其价值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同时,企业商誉的未来利益可以在企业合并时确认,它可能和建立商誉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没有关系。因为商誉的产生不一定需要支付各种成本,而且商誉本身也不是一项单独产生利益的无形资产,它只是表明该实体各项资产的合计价值超过了其个别价值的总和,即由于资产的有机组合而提高或降低了单项资产的价值量之和。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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