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我省将在中职学校评审出15个正高级讲师。 根据通知,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干校系统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本次重新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12月31日。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我省将在中职学校评审出15个正高级讲师。 根据通知,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干校系统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本次重新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12月31日。 此外,有一个变化需注意,自2016年1月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计算。(记者 郑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