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主持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斥了长久存在的“办证难”现象,并以“证明你妈是你妈”为例,称其为“天大的笑话”。 ????而最近,成都市民周女士为了继承父亲过世后留下的410元存款,也遭遇了不小的波折。银行告诉她,要把这一笔存款取出来,她需要证明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这就需要到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证书》。 ????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后,周女士被告知,开具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的费用需要200元至400元。 ????这要证明,那要公证,老百姓办点事为何这么难呢? ????公权力行使还有点任性 ????除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规定不得为”之外,还须加强对“必须为”的规范,明确公示办事流程、期限和所需材料。 ????秦建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痛斥“办证难”现象,老百姓都感觉很有共鸣。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已经习惯了被要求开具各种证明,这些证明可谓包罗万象,开具的主体也涉及大大小小各级行政机关,甚至居委会都掌握这开具不少证明的“权力”。 ????首先必须承认的是,开具证明这件事本身,常常是合理合法的,通常也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但老百姓常常遭遇“办证难”,说明公权力的行使还有点任性。之所以说“任性”,就是说它并未违法,只是具体操作过程中不亲民、不便民,给老百姓添了麻烦、设了障碍。 ????我们知道,层级较高的法律法规通常只规定行政机关和公民各自的权利义务,比如行政机关有义务替老百姓办什么事,至于具体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等事宜,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往往层级较低,有时只是内部的规定或者一个“红头文件”。 ????因此严格从法律角度来看,行政机关并没有不履行义务,或者说没有妨碍公民行使权利。只是由于需要这个证明那个证明,事实上给人以怠于履职的印象。 ????当然,也有一些证明完全是没事找事。 ????比如李克强总理举的例子,只是一个旅游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相关部门却还要求证明关系,这就有点多此一举了。 ????要改善办事难、办证难的情况,正如李克强总理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到的那样,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 ????除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规定不得为”之外,还须加强对“必须为”的规范,明确公示办事流程、期限和所需材料,少闹一些“证明你妈是你妈”的笑话。 ????“证明你妈是你妈”不全是笑话 ????子女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那么当然需要先“证明你妈是你妈”;子女代表母亲去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同样需要先“证明你妈是你妈”。 ????潘轶:我们平时在生活中遭遇的“办证难”,实质上也要分成两大类别。 ????一种是和行政机关发生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到政府机关办事,被要求开具各种证明,而出具这些证明的又是另一些行政机关。 ????另一种则是进行其它民事或者商事活动,有时也涉及到一些证明。 ????在前一种情况下,“证明你妈是你妈”常常是多此一举的笑话;但在后一种情况下,有时还的确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 ????比如子女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那么当然需要先“证明你妈是你妈”;又比如子女代表母亲去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同样需要先“证明你妈是你妈”。 ????这是法律上的规范和严谨,并不全然是笑话。 ????我想李克强总理拿“证明你妈是你妈”来举例,针对的显然是行政机关给老百姓添麻烦、设障碍的情况。 ????至于人们进行其它民事活动时遭遇各种办证难,比如在继承时遭遇困难,这和行政机关本身的关系并不大。 ????继承审核严格事出有因 ????某种程度的“继承难”现象,一方面给继承人添了一定的麻烦,但另一方面也是对合法继承人的保障。 ????李晓茂:父母子女关系都很明确,继承人之间也没有什么纠纷,却在继承时遭遇困难,这已经不是新鲜事了。 ????之前网上就曾流传过关于“独生子女继承难”的文章,其中既包含一些误区,但也有部分是实情。 ????比如要以继承人身份提取父母存款的情况,银行往往要求进行继承权公证,其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执行 〈储蓄管理条例〉 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如无公证,但有法院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同样可以提取存款,因为上述规定中还提到“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因此,法院经常会受理一些关于继承的“假纠纷”,即实际并无纠纷,但由于继承存款、房产时相关机构只认公证书和法院判决书,而公证往往费用较高,因此继承人就到法院打一场官司,通过法院判决来明确继承事宜,并据此去办理后续继承。 ????应该说,某种程度的“继承难”现象,一方面给继承人添了一定的麻烦,但另一方面也是对合法继承人的保障。 ????换一个角度来看,银行、房产交易中心等机构之所以较为谨慎(只认公证或者法院裁判文书),既有自私的原因——避免自身涉入继承纠纷并承担责任,也是为了保障合法继承人的权益。 ????如果为了减少日后继承时的麻烦,公民生前订立公证遗嘱其实是一个好办法,因为公证遗嘱的内容较为规范,效力也最高。既能有效避免继承纠纷,也能便利相关继承手续的办理。 ????当然,由于“忌讳”等观念上的原因,国人订立遗嘱的情况还不普遍。一旦没有遗嘱尤其是公证遗嘱,那么在将来办理继承时,难免需要提供一些证明乃至公证。 ????至少,要继承母亲的遗产,就先得“证明你妈是你妈”吧。 ? ????相关报道:生活中的各种奇葩“证明” ????据《法制晚报》报道,由于被总理“点名”,“证明你妈是你妈”最近火了,其实生活中奇葩的证明那真是花样百出,不信您看: ????旅游要证明夫妻关系 ????廖女士想和丈夫共同出游,但旅行社表示,没有结婚证或民政部门的证明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廖女士必须要回原来的登记地开具结婚证遗失证明。 ????于是廖女士找到了当年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对方却告诉她三四十年前的档案早已查不到了,这个证明没法开。 ????找工作要证明品行端正 ????去年郑州市多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吐槽说,来社区开各类奇葩证明的太多了,比如人品证明。开这类证明的多是准备应聘保安、内勤等工作的,此外各种司法、教师考试也要求开具品行良好证明。 ????卖房需要单身证明 ????西安市民王嫣2002年离婚,2005年她在西安长安区买了一套房子,2008年再婚。当她打算卖掉房子时,却被要求出具2002年至2008年之间的单身证明。据悉,仅2014年,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开出的“单身证明”均超过了当年结婚与离婚登记数据总和。 ????开公司需“不扰民”证明 ????2014年9月,兰州“90后”青年小李辞职创业,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就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小李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缺少了“不扰民证明”。追问原因后得知在家开公司,房子的性质就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需要出具“不扰民证明”。 |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
|
|
|
|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
![]() 申购指南 |
|
|
|
|
|
![]() ![]()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