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等4个重灾县有65个乡镇应领取临时生活补助款,但目前只有28个乡镇按时领到 ●?结存在非灾区省市、未及时上缴或拨付的社会捐款尚有243.71亿元,占其接受捐款总量的81% 6月24日,审计署公布了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第2号公告。公告显示,截至6月12日,抗震救灾款物的使用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也存在管理不规范、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完全到位等问题。 财政拨款整体使用良好,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 截至6月12日,中央财政共安排抗震救灾资金190.09亿元,其中直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4.25亿元,通过交通部、卫生部等中央部门和相关单位安排资金69.85亿元,安排用于灾区粮食调拨经费、小麦收购和代储经费、灾区市场供应经费、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及教育抗震救灾补助的资金15.99亿元。此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安排财政性救灾款物65.91亿元。 截至目前,四川、陕西、甘肃、云南和重庆5个地震受灾省市收到各级财政性救灾资金共计184.76亿元,已支出59.4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也存在诸如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完善、执行不完全到位等问题。 ——部分乡镇尚未完全落实“每天一斤粮、十元钱”的救助政策。如四川省汶川、黑水、茂县和理县等4个重灾县应领取临时生活补助款的65个乡镇中,由于交通阻塞、灾情统计核查难度较大等原因,只有28个乡镇按时领到了补助款,理县的各乡镇均未领到;汉源县一些乡镇要求受灾群众承诺拆除地震受损房屋才发给其补助款和救济粮。审计之后,这些地方正按国家规定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救助政策。 ——个别地方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地震遇难者抚慰金之外,又发放了地方抚慰金,且各地标准不统一,易引起相互攀比、产生矛盾。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这些部门和地方正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个别地方多领财政补助。如汉源县由于一些乡镇交通通讯中断,灾情核实困难,统计出现差错,导致重复统计、多报多领财政补助金1333万元和补助粮133万斤。目前,汉源县有关部门正在重新核实灾情,待重新核准情况后退回多领取的补助金和救济粮,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些政府部门、财政拨款单位使用本部门、本单位经费等给灾区的援助款,被统计到社会捐赠资金范围,造成救灾款物统计上的不规范。目前,有关部门对此类资金正据实分清类别统计、逐步规范。 社会捐赠逾600亿元,81%的非灾区社会捐款尚未上缴、拨付 截至6月12日,中央和非地震灾区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共计452.97亿元,地震灾区实际接受捐赠款物150.39亿元,总额已逾600亿元。 审计表明,接受审计的15个中央部门和单位接受捐赠款物109.44亿元。其中民政部接受18.57亿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共接受45.38亿元。在15个中央部门的捐赠款物中,目前已拨付使用43.46亿元。 到目前为止,审计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捐赠款物筹集、管理、分配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个别人员涉嫌违纪违规。 ——非地震灾区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上缴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或拨付灾区不够及时,结存量大。非地震灾区接受的捐赠资金本应及时拨付灾区,但受接受捐赠渠道多、大部分资金需用于灾后重建等因素的影响,截至6月12日,结存在接受地、未及时上缴或拨付的尚有243.71亿元,占接受捐款总量的81%。 ——某些捐赠物资与灾区实际需求脱节。如甘肃省接受的“锁阳固精丸”等非抗震抢险救治急需的保健品,至今闲置未用;四川省北川县、彭州市商务局和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接受的17350顶旅行用等类型帐篷,因空间小不适用而积压。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由抢险向灾后安置过渡,部分捐赠物资出现了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如一些地方接受的矿泉水、方便面、医用注射液和注射器等食品、物资存在积压现象。 ——少数捐赠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如甘肃省接受的外地捐赠的旧衣物中,包括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内衣、衬衣等;四川省卫生厅接受的“过氧化氢消毒液”等38吨消毒杀菌药物属“三无”产品;汶川县接受的2000斤食品和德阳市接受的1800余件矿泉水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四川、甘肃灾区接受的帐篷中有15981顶存在配件不全或不配套问题,仅汶川县就有2667顶帐篷因此而无法使用,约占该县收到帐篷总数的20%。 ——审计发现河南省安阳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在办理向灾区捐款过程中涉嫌以权谋私等8个违法违规问题。其中,审计署6月12日公告了安阳工商联负责人涉嫌以权谋私的违法问题后,该负责人已被依法免除职务,有关部门正在对其立案调查。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核查结果将另行公告。 “特殊党费”到账超50亿元,尚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地震发生后,全国广大共产党员纷纷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截至6月12日,中央组织部接受的“特殊党费”已到账50.19亿元,拨付灾区12亿元,其中四川10亿元,甘肃和陕西各1亿元。审计的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门共接受“特殊党费”65.03亿元。 为加强“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收缴管理工作;设立了专用账户和接待处,接受全国各地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交纳的“特殊党费”;制定了《关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并及时公开收缴、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也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强和规范管理。 目前审计中尚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资金存放和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正在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关于“特殊党费”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 建议尽快建立信息公开网,按重建进度拨付资金 根据目前的审计情况,审计署建议,应尽快建立汶川地震救灾款物全国信息公开网,对有关部门管理的救灾款物的筹集、拨付、分配、使用去向和结存状况上网公布,对所有捐赠人或单位的捐赠信息上网公布(捐赠人不愿公布的除外),对救灾物资需求等信息上网公布。 同时,审计署建议民政部门应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募集秩序,在主流媒体上公布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接受社会捐赠合法资质的团体、组织名单。同时应尽快理清已捐赠到账的定向和非定向捐赠资金的金额、定向捐赠资金的用向构成及其拨付地区的分布状况。 审计署建议,财政、民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的统筹协调机制,细化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政策,尤其是要按重建进度来安排拨付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防止出现拨付过度集中、资金滞留和损失浪费,进一步提高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组织10650名审计人员对19850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审计。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抗震救灾的中心工作逐渐转到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署将进一步调整和突出审计重点,继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和使用效益的审计,并将继续实行审计情况定期公告制度。 ??? ???责任编辑: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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