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周末,包括央视在内的国内不少媒体纷纷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47号公告,将从9月1日起实行修订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根据“新规”,年终奖的计税将不再出现“多赚少得”的情况。可还没等工薪族过了兴奋劲,税务总局网站昨发文辟谣,称此公告子虚乌有。如此专业的公告到底是怎么出炉的?一则伪造公告为何能瞒天过海?快报记者昨天试图通过还原整个传播链条来寻找答案。
官方辟谣 税务总局称要追究伪造者 昨天中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头条登出了这样一则声明,声明全文如下: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前媒体上盛传的这份所谓的47号文件,主要是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按新规计税后,“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情况可以消除。 让人惊讶的是,声明中提到的这则“伪造公告”,近两天来正被全国各地广泛报道。如果文件不是税务总局方面发出的,那最初这则“公告”又是怎么一步步传播开来的呢? 通过网络搜索,全国首先报道这一“公告”的源头或为广州日报。该媒体8月13日刊登了一则新闻《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文中称,“昨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47号文)。”报道说,“公告”对年终奖作出了新规定: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按照新计算方式,年终奖计税将可避免“多1元,税多缴几千元”的情况。 事实上,年终奖“多1元”造成缴税多几千的情况一直存在。早在今年5月,快报也曾刊登《年终奖多一元个税或多缴几千 专家建议设合理薪资结构》一文,请来专家教市民合理避税。如今,“公告”中的新规使得这一“漏洞”终于被改进,自然引发媒体和百姓的高度关注。 8月13日当天,部分网媒开始对广州日报这篇报道进行转载,包括新浪、搜狐等热门网站。8月13日当晚,百度显示原文的转载量就超过了260次以上。到8月14日,各地报刊等纸质媒体也跟进报道此“公告”,成为关注度最高的新闻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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