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号公告系伪造 年终奖缴税方法不变”
国税总局昨发声明称假公告“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将依法追究伪造者法律责任 公众质疑国税总局澄清太慢效率太差 8月11日 “47号公告”最早于11日出现在网上 8月13日 广州一媒体最先报道 早报见习记者 孙湛 翻拍 8月14日 “47号公告”一经报道,就引发了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在内的全国众多媒体的大量报道 8月15日 事发5天后国税总局才辟谣 截屏图 “这是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公告”——针对上周末多家媒体有关国税总局出台“《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下称“47号公告”)称年终奖将按照两种计税方式缴纳,“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情况将消除的报道,国税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一处负责人昨日向早报记者明确作出上述表态。 该负责人表示,年终奖缴纳个税仍然是按照旧规定,计税方法未作改变,但按照新的税率,年终奖所缴纳的个税是有大幅下降的。但这和旧规一样,不能避免出现年终奖多1元缴纳个税后反而所得少的现象。 此前,“47号公告”一经报道,就引发了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在内的全国多家媒体的大量报道。 国税总局昨日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47号公告”及解读稿“系伪造”,“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税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不过,在网上出现已经至少5天,全国媒体大规模报道3天后,国税总局才予以澄清,其工作效率受到不少公众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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