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30日,新民网记者采访了一些交易网站上的虚拟货币卖家,这些卖家表示对此事非常关注,但不知道相关部门将如何操作。 按照批复,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一位销售魔兽金币的卖家向新民网记者坦言,“卖这个的多着了,实施起来肯定有难度,怎么能一一知道这些卖家的具体销售情况,而且我们收购的时候是没有原值凭证的,税务机关如何核定?” 据其透露,目前像他们这样的小商家卖1000个魔兽金币才能赚2元,金币价格已经卖得很高,即使收税也不能再提高价格了,“根本卖不动”,大的商家可能情况会稍微好些。 另一位销售传奇世界游戏币的卖家问新民网记者,“那这个税到哪里去交呢?是主动报税么?” 还有位卖家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我是通过游戏方式赚取的虚拟货币,而不是通过收购获得的虚拟货币,加价销售后需要交税么?这个又如何界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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