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风险金被假借名目“做掉”?疑点 企业伪造工人签名领奖金? 被公司解聘后,55名职工一致要求公司退还扣除了近8年的43万元风险金,公司却声称“风险金”即为效益工资 ,已在第二个月作为奖金和津贴发放。昨(25)日,在金牛法院大法庭里,双方就“风险金”属于哪种性质、该不该退等展开舌战。中午法官宣布休庭时,55名原告群情激愤,直指对方出示的证据系假证,甚至指着旭光电子财务部长的鼻子破口大骂。 核实身份法官花了40分钟 上午9时30分,55名原告来到金牛法院等待开庭,有人焦急,有人平静,有人信心十足。“放心,他们不占理,我们肯定会打赢的!”旁听席内,一位婆婆轻声对身边的同事说。作为55名原告的代理人赖新民,在一次去天回镇义务普法宣传过程中,有人找他咨询关于收取“风险金”不退的问题,他发现很多人无钱打官司,就决定免费为他们讨要风险金。 法官手起槌落,庭审正式开始,因为原告人数较多,法官光核实身份这一程序就花了40分钟。法庭上,双方就扣除的那部分钱到底是什么性质展开了激烈舌战。原告代理人赖新民拿出了工资条、劳动仲裁判决书、奖金分配表,证明公司扣除过工人基本工资作为风险金的事实。 赖新民称,工资条上的“风险金”以单格标注,数额从1999年的80元涨至2003年的120元。工人们被解聘后,尽管劳动仲裁委以过了仲裁时间为由,驳回了工人们的申诉请求,但在仲裁判决书上却注明“企业扣除了风险金”这一事实。 激烈争辩风险金被“做掉”? “既然已经扣了,企业在解聘员工后就该把风险金退还!”赖新民说,虽然被告一再声称风险金已和奖金在第2个月发给了工人,但从奖金分配表上却没有体现。赖新民还拿出旭光电子公司2003年至2004年的奖金分配表。“奖金的分配是根据生产时间来算的,多做1个小时就可多拿1小时的钱。公司将奖金混淆成风险金,就是想把扣除风险金的说法模糊掉!” 坐在赖新民身边的一名男子说,分配表上记载的全是工人们做工的时间和相应的奖金,没有额外的钱,从而证明,公司扣除风险金后,没有以奖金的形式发给工人。“企业制定任何规章制度,职工只能服从,否则就走人!现在公司把我们辞退了,要回风险金是理所当然,因为这是我们的血汗钱!”该男子显得情绪激动。 被告代理律师称,虽然劳动仲裁书上标注了公司扣除了风险金,但原告方断章取义,没有对整个裁决书的内容进行阐述。企业改制后,旭光电子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考核标准,虽然在工资条中,企业使用了“风险金”这个词,但真正意义是“考核”,即效益工资,并在第2个月和奖金一起捆绑返还给职工了。 为此,公司还特意将制发的文件以通知的形式贴发了出来。随后,被告代理律师还拿出一份他们持有的奖金分配表,称工人们在领取了奖金后,还有领取人的签名为证。 群情激愤指责律师骂财务 此时,时针指向了中午12时20分,法官宣布休庭,下午继续审理。坐在旁听席里的55名原告一拥而上,围住被告代理律师大声责骂。“你们的奖金分配表是伪造的!我们被辞退了,你们在一个星期内就把所有资料全换了。”一名叫李长其的男子说,工人们从没有委托他人领取奖金,分配表上的签名是公司找人冒签的。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从科长升为部长,做过多少昧良心的事,给我们大家说来听听!”言行有些过激的职工骂完律师,工人们又指着律师身边的一名中年女子大声责骂,中年女子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但她没有还击。在法警的劝说下,工人们才平息了怒气,鱼贯走出法庭。 整个庭审持续一天,法院宣布择日再判。(陈太富 记者王了摄影刘筱庆) 新闻链接 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 32岁的常德人成光到长沙应聘一家单位的营销经理,单位提出扣押身份证、缴纳担保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为订立合同而提供担保;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律师表示,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回证件、财物,取消担保约定,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劳动者可追讨已缴押金 刘女士在一家健美中心找到了一份推销健身卡的工作,合同约定刘女士向老板交1500元押金,如果完不成任务,每月按照相应比例在押金中扣除钱款。《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者追回了押金,也不会丢掉工作,他和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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