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实现跨区域调剂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普惠性补偿机制、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和建立跨区域调剂机制三个方面,构建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意见》将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激励力度,发挥耕地保护奖补调节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实现耕地资源的空间布局优化和可持续保护良性循环的同时,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意见》对原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进行了优化,扩大了补助范围,提高了补助标准,明确了补助对象,拓展了补助资金用途。 自2025年起,省级对建立耕地保护普惠性补偿制度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给予经济补助。补助资金根据辖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下达,补助标准由之前的30元/亩·年提高至35元/亩·年。突出“奖优罚劣”导向,对于在上一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全省排名后五名的,每市将扣减400万元补助;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被“一票否决”的,省级不予补助。补助资金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中单列安排、专款专用,由各地集中用于耕地整治恢复、耕地质量提升、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与修缮、耕地种植管护等耕地保护工作相关用途。 《意见》衔接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以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最新要求,完善激励机制,并明确了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和奖励资金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管理要求。 2025年至2027年,省级每年安排4800万元资金和3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在全省排名前十且在年度耕地保护考核中无“一票否决”事项的地级以上市,分三档分别给予600万元、480万元、360万元的资金奖励以及450亩、300亩、15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资金可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田长制”建设、补充耕地、耕地整治恢复、后期管护、农田水利建设等耕地保护及乡村振兴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保障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镇(乡)用地需求。 《意见》结合新形势下耕地保护新要求,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跨区域调剂机制,明确确因耕地资源匮乏无法在本县域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耕地净增加量的,可按规定跨区域调剂,具体可通过无偿转让、资产抵让或支付资金等方式落实。其中,市域范围内跨县域调剂的具体调剂补偿办法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制定;跨市域调剂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另行明确。(记者 陈薇、黄叙浩;通讯员 罗诗岚、陈抗) |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
|
|
|
|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
![]() 申购指南 |
|
|
|
|
|
![]() ![]()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