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短途出行的“好帮手”。随着部分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加之以旧换新政策落地,不少消费者换新需求强烈。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规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确保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 《通知》对以旧换新的补贴条件作出规范,要求做好价格备案管理,以旧换新补贴车型备案价格不得高于2024年8月20日至9月19日同款产品(同一型号同一配置)的最低成交价格。 承办单位会不会先涨价后补贴?这是不少消费者担心的问题。为此,《通知》明确,对于电动自行车承办单位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取消承办资格,责令退还补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优化信息登记审核管理。 对于未注册车牌车辆的,持有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购车原始凭证(或村委会、居委会、交管等部门开具的车辆所有权证明)、人车合影和车架号后,可参与以旧换新,每人限1次。 对于车牌损毁或丢失车辆的,持有人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销户手续,依据销户证明资料按规定程序开展以旧换新交易。 为加快对承办单位的资金拨付进度,全省商务部门还将加强对审核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反馈拖慢审核工作的有关问题,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在规范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方面,《通知》提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要公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名录,每市至少公布2家旧车架回收企业、1家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和1家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 同时,严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电动自行车车架、废锂离子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企业移出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记者 冯阳) |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
|
|
|
|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
![]() 申购指南 |
|
|
|
|
|
![]() ![]()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