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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青海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车船税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车船税税目税额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属于《青海省车船税实施办法》所附《青海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需要缴纳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