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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进行了修订,并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0月26日,财政部谢旭人部长签署了修订后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新的认定办法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回答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的提问。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什么要对财政部第31号令进行修订? 答:财政部对第31号令进行修订主要是顺应3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适应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发展的需要。财政部第31号令自200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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