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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财企[2010]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日前,财政部企业司、科技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是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的首项重要政策措施,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国函28号文的下发,对于构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激励分配机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北京市科委牵头的13个部门,已据此在中关村展开“先行先试”工作,目前31家北京市属单位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的试点方案已经获批。同时,自主创新激励政策的辐射带动效也已经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