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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财政部要求从编报200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起执行《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此,中央部门在编报2009年度部门决算时应如何反映? 答:为落实该办法有关规定,规范2009年度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财政部国库司已印发了《关于规范2009年度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部门决算填报口径的通知》(财办库[2010]8号,电子文件可到财政部网站“国库司——规章制度”栏目查阅),有关填报口径如下: (一)中央级行政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在部门决算报表中的填报 1.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在“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填列在“基本支出结余”栏。 2.项目支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在“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