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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实施两项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政策措施。一是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奖励试点,二是试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财政支农机制的创新,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实现财政支农机制创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运用财税杠杆,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财政部日前出台的两项政策措施,既是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实际举措,更是财政支农机制的创新,对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近年,财政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