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2007年2月15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出台的又一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政策措施。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为什么将“历史欠税”界定为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欠税? 答:豁免历史欠税,既要考虑减轻企业的历史包袱,又要考虑豁免欠税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将豁免的历史欠税界定为1997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欠税,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东北老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