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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日,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财会[2012]8号)(以下简称“转制方案”)。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实施转制方案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的背景。 答: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中方和外方共同出资组建、在中国注册登记并依法运营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适应改革开放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1992年我国开始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