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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于2011年12月发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农改3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重要方面和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管理原则方面,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在职责分工方面,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县级负责项目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督促检查。省级负责指导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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