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政策解读>>中国财政政策解读总库 | 手机观看 |
2012年5月30日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近日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为便于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办法》具体内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答: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