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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1日,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日前,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就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1992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要求股份制试点企业应经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核后才可提出公开发行上市股票的申请。此后,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相关规定,财政部与证监会分别于1993、1994、1996、1997、2003及2007年先后六次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申请制度。财务信息质量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需要有效监管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审计,因此,该项申请制度是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