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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定向实行税收优惠、费用补贴等政策”的精神,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财政部于2008年开始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对试点地区涉农贷款年度平均余额同比增幅高于15%,且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没有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财政部门按涉农贷款年度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给予2%的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 二、试点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如何? 2008年试点范围包括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新疆等5省(区),同时为了支持广西田东县探索农村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