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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以下简称《分配办法》),并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分配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分配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分配办法》出台之前,银行卡商户结算手续费收费标准和分配办法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的,银行卡受理商户所承担的结算手续费标准(即交易扣率)简单规定为2%和1%两大类,跨行交易手续费收益在银行间的分配标准是发卡行、收单行、转接中心按照8:1:1的比例进行分配。这与当时银行卡受理主要集中在星级宾馆、高档饭店、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