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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批评两种极端思想,一是学普通话就说搞同化,一是说民族语言就说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这都是错误的理解。”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17日表示。
丹珠昂奔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如何妥善处理国家通用文字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关系?如何看待少数民族被汉族同化的说法?
丹珠昂奔以两条相关宪法内容作答:一是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二是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对这两句话应该科学、辨证、统一地去认识,而不是对立起来。”
“我们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不光是民族地区,内地其他地区也一样。”丹珠昂奔举例说,比如“我”这个词儿,上海人叫“阿拉”,北京话是“我”,在他的老家青海,把“我”叫“诺(音)”。一些大家经常说的话,如果用青海方言讲,谁也听不懂,但用普通话大家都能听得懂。
丹珠昂奔认为,在公众场合可以说普通话,在家里,老乡们见面在一起就可以说方言,这互相有区别,但是不要紧。关键是不能把这个问题绝对对立起来,比如只能说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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