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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刘畅)中国政府网19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突出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年度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不得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
从2013年开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要按绝对数额确定。一事一议项目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不得筹劳;确需农民投工的,要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劳数量;自愿以资代劳的,要严格控制数量、比例及工价标准,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
同时,深入治理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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