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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留给小微企业不低于60% 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具体内容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获得合同金额逐年增加。 同时也要看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还不够细化;一些政府采购门槛较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难以达到相应要求;部分采购人倾向于采购大企业或大品牌的产品等等,使得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面临着不少困难。 为了给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机会,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