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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合理布局围栏以节约建设资金,对实行禁牧封育的草原,原则上不再实施围栏建设;将配套建设舍饲棚圈和人工饲草地以解决退牧户长远生计问题;将提高中央投资补助以弥补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 人民日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陆娅楠)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这是继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后,进一步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国家将安排退牧还草围栏建设任务5亿亩,配套实施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任务1.5亿亩,并将从合理布局草原围栏、加强配套工程建设、调整补助奖励方式等方面入手,推进退牧还草工程有效开展。 成效明显,8年惠及181县,但仍未根本改变草原生态总体恶化趋势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退牧还草工程在内蒙古、四川、青海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8年来累计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7.78亿亩,配套实施重度退化草原补播1.86亿亩,中央投入资金209亿元,惠及181个县(团场)、90多万农牧户。工程实施后,工程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根据2 阅读本文需要智董网文币 2 个(1文币=1元) 【温馨提示】 您可选择以下方法获得本文阅读权限: 术业有专攻! 因为专业、权威和原创,所以更好! 有用,就是硬道理! 不看广告,看实效! 要找,就找最好的! 早加入,早领先,早获益!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认准品牌,谨防假冒(仿冒);请一定要认准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承办单位: 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