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海关总署解读由商品归类引起争议的若干问题
进出口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商品归类编码,如果同海关发生争议,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的解决渠道化解争议。纳税义务人应依法如实对其申报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向海关如实申报,同时对申报的商品编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7年3月至6月,元通公司在A海关出口10票钢铁类产品,申报品名为镍铁,出口税率为10%。A海关在监控中发现其存在归类风险,认为该商品的正确商品名为“合金生铁”,正确商品编码应为7201500010,出口税率为20%,对该公司进行补税处理。2007年7月至11月,该公司在B海关又申报出口9票同类产品,申报过程中,元通公司均向海关提供了真实的出口合同、发票、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但没有接受A海关的归类纠正,仍然申报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