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通常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无论借入款项的来源如何,企业均需要向债权人按期偿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在会计核算上,企业要及时如实地反映短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发生和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情况。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取得借款的本金数额,借方登记偿还借款的本金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一般于每季度末收取短期借款利息,为此,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试看结束啦,请立即购买后完整地、深入地学习,从此立即领先和获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