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以抵押物作为投入资本,骗取企业的投资收益,给接受投资的企业带来了经营风险和损失,也给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同时也损害了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2.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过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额一般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在特殊情况下,如含有高新技术,经有关部门批准,最高不得超过30%。但有些企业经常凭验资机构出具的虚假证明,骗取注册登记,以致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3.在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投资者经常用陈旧、落后的机器设备和技术,甚至废弃的物资出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作为外国出资者出资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料必须是合营企业所必不可少的,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在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的,作价不能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国际市场价格的。作为外国出资者出资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必须是能够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和出口适销产品的,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4.有的企业不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数额。例如,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000万元,有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 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试看结束啦,请立即购买后完整地、深入地学习,从此立即领先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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