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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对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的所得征收。居民就其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荷兰的特定所得纳税。地方政府不对所得征税。应税所得中,营业或租金收入的亏损可从其他所得中得到补偿。
(一)在避免双重课税方面,荷兰既运用免税法,又运用抵免法
究竟使用哪种方法,依所得的性质而定。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在另一国的已纳税所得,例如从固定基地获得的勤劳所得。纳税人在国外就投资所得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抵免在荷兰的应纳税额。不过,在没有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可适用时,荷兰的这一规定仅适用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所得;有税收协定可适用时,优先按协定条款执行。
(二)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可获得35%的个人所得税减免,这些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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