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观点关于如何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关系问题,主要存在两种观点。 1.坚持以税法为导向的原则,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当与《企业所得税法》尽可能协调一致 主要理由:以税法规定为基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减少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同时减少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计征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2.坚持会计与税法适当分离的原则,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应遵循原有的会计原则,而不应过多地考虑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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