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行为。《税收征管法》在欠税清缴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这样规定,一方面能帮助纳税人度过暂时的难关,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严格控制欠税的精神,保证国家税收免遭损失。 2.限期缴税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1)扩大了阻止出境对象的范围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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