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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票概述1.本票的概念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本票的特征本票是出票人承诺自己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因此并不存在与汇票上的付款人相当的票据当事人,进而也就不存在承兑制度。从理论上来说,可以根据出票人的身份是银行还是其他当事人,区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不过,我国现行法之下的本票仅有银行本票,而不存在商业本票。当然,我国现行票据制度承认出票人兼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其功能相当于商业本票。 我国的本票仅仅在有限的情形下使用。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本票的,应当将相应的金额交给出票银行。银行收妥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下,签发银行本票。此外,现行法之下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而不存在远期的本票。也就是说,我国实务中的本票仅仅发挥支付功能,与银行汇票类似,而不像商业汇票那样可以发挥信用功能。 《票据法》关于汇票的规定是比较完整的,而关于本票的规定中,只规定本票的特殊制度,其他制度适用关于汇票的规定。 (二)本票的出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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