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做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三)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包括由原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股东大会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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