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29日讯 根据江西省林业厅领导指示和省厅《关于开展厅属单位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于11月开始派出两个工作小组,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厅属32个预算单位2010年1月1日以来贯彻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单位的公益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核算情况、历次财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问题进行检查,现已全面完成检查工作。 在此次财务检查工作中,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财经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检查核对相关账目,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合理。此次财务检查,对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完善财经制度和严肃财经纪律都有促进作用(江西省林业厅林业工程稽查办公室廖小珠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