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监管及非公党建 有关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 为贯彻落实总局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了解掌握各地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及非公党建工作情况,更好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度报送材料 1.每-的2至7-第一周报送上个-开展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工作的情况; 2.每-的8-至下一-1-第一周报送上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 (二)季度报送材料 1.本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如有调研报告,请另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营企业(含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及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库开放情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发挥职能作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按照总局一系列部署,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推进情况及点击量; 2.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简易注销试点,加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归集,开展部门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农民工工作、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出租汽车管理改革、教育考试安全等工作情况; 3.非公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非公党建相关工作情况报表”。 以上报送时间为每个季度结束后的第一周。 (三)-度报送材料 1.上半-、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监管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发挥职能促进创业就业,特别是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的通知》的工作情况; 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情况报告; 4.其他需要报送的工作情况(含改革创新举措、试点经验等)。 以上报送时间为每半-、全-结束后的第一周。 并在每一-的11-底之前报送下一-的调研题目。 二、报送方式 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报送,也可邮寄至总局个体司,或发电子版至:getisi8@163.com。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定责任人,按照要求,定期、及时报送。报送的材料要有工作做法、成效(含相关数据)、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各地报送材料的情况将体现在综治考评分值中。 附件:非公党建相关工作情况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