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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照国家和省的清理结果,今年7月1日前,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已经结束。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本级确认保留的327项行政许可项目和10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实施主体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留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推进行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一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实施主体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积极研究实行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制度及各项实施程序制度,真正体现便民、利民的原则。市本级确认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做好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的衔接和后续监管工作 (一)凡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部门不得继续实施。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停止实施后,各部门在停止实施许可和审批的同时,不得作为实施其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需要到上级或下级部门办理,相对人到本部门办理的,应告知相对人办理的主体、对象、依据、内容、程序等;转移到其他部门的项目,相对人到原部门办理的,应告知相对人到有关部门办理。 对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移交工作。对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项目,各部门要参照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处理办法,移交给相应的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可设定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按原办法实施,过渡期结束即进行移交。 各部门要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培育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指导并规范其行为,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规范后的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不得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有任何利益关系,要做到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帐。 (二)要加强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对取消后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和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部门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干涉当事人从事相应活动;对取消后由市场竞争调节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部门不得放弃监管,要认真研究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订并落实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部门要在加强培育、指导,使之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其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的后续监管措施已有规定的,各对口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尚无规定的,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所辖事务的行业特点,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研究、制定具体的后续监管措施,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核准后施行。各部门制定的后续监管措施不得设定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等管理方式。 (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路客运运营权出让等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特许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从业资质取消后,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实施特种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可、特种设备核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以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后,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含2003年4月市政府公布第二期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事项以来法律、法规、规章新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7月1日后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新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凡未经审核确认并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未经审核确认并公布的实施主体,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附件: 1.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 2.市本级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实施主体 朝阳市人民政府 附件1: 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 一、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一)市人民政府 1.新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审核(市宗教事务局负责具体工作)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 4.乡(镇)村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 5.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土地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 6.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 7.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审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 8.渔业养殖证核发(市水利局负责具体工作) 9.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确定(市商业和粮食局负责具体工作) 10.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审核)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三)市中小企业局(市经济委员会、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市乡镇企业局) 12.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13.电工培训考核 (四)市教育局 14.民办教育机构审批 15.教师资格认定 16.适龄儿童少年延续或免于入学审批 17.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 18.宗教场所改建、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或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等活动许可 19.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20.开展跨县区域的宗教活动批准 21.从事清真食品经营核准 22.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义工培训班审批 (六)市公安局 2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24.中国公民因私出境批准 2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审核 26.外国人入境批准 27.外国人居留批准 28.内地公民因私前往香港澳门批准 29.中国公民前往台湾地区批准 30.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批准 31.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32.民用枪支配购证件核发 33.枪支运输许可 34.控制爆破作业方案审批 35.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审批 36.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购买审批。 37.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核发 38.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方案审批 39.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40.单位豢养犬以及从事犬类养殖、展览、开办为养犬服务的商店和医院审批 4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42.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43.典当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44.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45.旅馆业和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46.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47.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 48.在生产爆破器材工厂外设置试验场地审批 49.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批准 50.爆破员作业证核发 51.个人养犬许可 52.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53.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54.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七)市国家安全局 55.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八)市民政局 56.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审批 57.设立殡仪服务单位审批 5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59.社会团体登记 60.出版地图中的地名审查 61.遗体外运审批 62.建设公墓审核 (九)市司法局 63.办理律师执业证审核 64.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核 65.司法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受委托) 6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十)市财政局 6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十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68.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十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9.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70.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71.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十三)市国土资源局 72.办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审核 73.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审批 74.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75.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审批(代省办理) 76.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划定 77.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78.开办选(洗)矿厂审批 79.关闭矿山审批 80.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81.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 8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审批 (十四)市公用事业局 83.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84.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85.在桥涵管理范围内敷设管线、设置广告牌匾、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批准 86.超载超重物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通过城市桥涵批准 87.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高超重、越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同意 88.在排水设施上接设管道、挖掘排水设施批准 89.在市区内设置雕塑批准 90.在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8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91.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批准 92.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批准 93.从事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94.公共厕所建设批准 95.非居民生活使用液化石油气审查 96.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97.液化石油气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98.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批准 9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审批 100.市政基础设施中标通知书审批 101.拆除城市照明设施、并在照明设施的地下管线上方施工、在照明设施上外接电源批准 10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贴宣传品批准 103.单位垃圾排放许可证核发 104.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105.在道路上设置各类检查并审批 106.液化石油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证 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08.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109.修剪、砍伐城市树木批准 110.施工占道、固定设施占道及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11.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12.依附于市政和公用设施的广告及占用城市道路、桥涵、绿地园林修建的广告牌匾审批 11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14.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十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1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16.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登记 117.非重要的详细规划审批 118.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发 1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1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21.重要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122.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123.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十六)市房产局 124.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125.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设立许可 12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127.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 12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四级)审批 129.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审批 130.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审核 13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十七)市交通局 132.道路危险货运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许可 133.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核发 134.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十八)市水利局 135.取水许可 136.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137.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138.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审批 139.城市建设填堵河道沟汊或者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填堵河道审查同意 140.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审查同意 14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设施审查同意 142.在河道道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建设方案审查 14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44.建设水工程(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145.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46.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47.水利基建项目初步文件审批 148.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十九)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149.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核) 150.食用菌菌种经销许可证核发(审核) 15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核) 15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 153.果树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核) 154.果树种苗经营许可证核发 155.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受委托) 156.建设项目农业环境影响专题和农业环境保护方案批准 157.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 158.农机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员、操作员证件核发 159.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160.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作证核发 (二十)市林业局 161.林木采伐证核发 162.征用、占用林地审核 16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64.木材运输证核发 165.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 166.猎捕有益的或有价值的野生动物审批 167.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168.进出口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核 169.建立狩猎场审核 170.主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17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十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 172.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代省办理) 173.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代省办理) 174.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外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代省办理) (二十二)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175.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审批 176.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 177.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批准 178.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审批 17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180.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181.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 18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18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 184.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勘探允许施工(代省办理) 18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186.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187.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188.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189.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190.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二十三)市卫生局 191.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 19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19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19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核准 195.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 196.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97.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98.医师注册 199.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200.设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机构审核 201.从事看护婴幼儿职业人员体检医疗保健机构的指定 202.开展入托儿童体检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指定 203.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许可 204.母婴保健从业人员资格认可 205.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 206.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二十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 20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209.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二十五)人民银行朝阳支行 210.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211.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212.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213.贷款卡发放核准 (二十六)市地方税务局 214.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215.对纳税人不设置帐簿的核准 (二十七)市国家税务局 216.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17.对纳税人不设置帐簿的核准 (二十八)市环境保护局 2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219.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 220.关闭、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场所)许可 22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222.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气体的批准 223.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224.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许可 225.排污许可证核发 226.医疗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 227.水路运输医疗废物批准 228.在水体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批准 229.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批准 230.建设项目农业环境影响专题和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批 231.转移危险废物许可 232.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合格证核发 (二十九)市体育局 233.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234.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235.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三十)市统计局 236.统计上岗证核发 237.统计信息服务机构进行问卷调查、意向调查审批 238.统计资料公布批准 (三十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39.企业核准登记 240.企业集团登记 241.企业名称核准 24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 243.个体工商户登记 244.市场登记 245.商品展销会登记 246.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登记 247.户外广告登记 (三十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4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4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质认可 250.产品采用国际标准验收 251.从事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业务核准 252.信息网络建设标准化审查、识别卡标准化审查 253.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254.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三十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55.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256.毒性药品指定经营 257.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 258.罂粟壳指定经营 259.一类医疗器材注册 260.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三十四)市商业和粮食局 261.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262.设立废金属收购站审批 263.办理废金属准运证明审核 264.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三十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65.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266.应建防空地下室(包括易地修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审批 (三十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67.出入境检验检疫报验员注册 (三十七)市旅游局 268.设立旅行社审批 (三十八)市消防局 269.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70.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271.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前消防安全核准 272.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核准 (三十九)市畜牧局 273.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274.动物防疫组织资格认证 27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76.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核 277.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核(保留至11月1日) (四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8.特种环境作业安全资格认可 279.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改建、扩建审批 280.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281.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82.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8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84.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核 285.煤炭经营许可证审核 28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 287.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审批 288.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四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89.流动性、临时性的商业、饮食、服务、维修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审批 290.单位牌匾、公益性广告、各类墙体广告牌和各种临时性、流动性广告牌匾以及各类条幅、气球、彩虹门等广告审批 (四十二)市交通警察支队 291.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路线、时间确定 292.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293.机动车牌照行驶证核发 294.临时牌照核发 295.非机动车登记 296.在道路上进行影响交通安全活动批准 297.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298.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二、授权主体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四十三)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299.设立无线电台(站)及使用频率审批 (四十四)市运输管理处 300.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30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30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303.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304.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 305.道路客运、货运驾驶员考试合格 (四十五)市公路管理处 306.路树砍伐批准 307.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批准 308.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以及在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批准 309.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批准 310.超限运输批准 311.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批准 312.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批准 (四十六)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31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四十七)市植物保护站 314.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审核) (四十八)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15.植物检疫证核发 (四十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6.兴建大型建设项目疫情鉴定(保留至12月1日) (五十)市广播电视局 317.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 318.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核 319.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五十一)市气象局 320.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321.施放气球审批 322.施放气球单位资质审批 (五十二)市烟草专卖局 323.烟草零售许可证核发 (五十三)市邮政局 324.开办集邮交易市场审核 (五十四)市档案局 325.申请出卖档案审批 326.专门和部门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核准 327.利用未开放档案审批 附件2: 市本级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实施主体 一、行政机关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一)人民政府 1.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审核)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三)市教育局 3.民办教育招生广告备案 4.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四)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 5.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五)市公安局 6.户口登记 7.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 8.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管理情况备案 9.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解散处置方案备案 10.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审核 11.设立内部保安组织批准 12.暂住证核发 13.居民身份证核发 (六)市民政局 14.设立公益性墓地备案 15.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七)市财政局 16.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17.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18.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19.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 (八)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事业单位登记 (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1.通用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人技师评定审批 2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2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24.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25.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26.集体劳动合同备案 27.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审批 28.工伤认定及待遇审批 29.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 30.从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31.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审批 32.再就业优惠证核发 3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查 34.对现有服务型、新办服务型、现有商贸、新办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认定 35.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认定 (十)市国土资源局 36.土地登记 37.农用地转用审批 38.土地征用审核 (十一)市公用事业局 39.运输液化石油气车辆登记 40.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室外市政公用配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 (十二)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41.建设工程施工自行招标备案 42.建筑单位与中标单位承发包合同备案 43.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 4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十三)市房产局 45.物业管理委员会备案 4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47.房屋权属登记及房地产抵押、交易登记 48.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十四)市水利局 49.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50.水利工程招标备案 51.河道维护费缓征、减征、免征审核 52.地方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核准 53.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十五)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54.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十六)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 55.域外投资企业认定 56.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十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7.再生育指标审批 58.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十八)市地方税务局 59.税务登记 60.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61.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62.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中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 63.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 64.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应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或者因城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 65.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认定 (十九)市国家税务局 66.税务登记 6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68.外方以优惠利率贷款给我方取得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审批 69.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核准 70.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 71.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退税审批 72.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73.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74.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中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 75.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 76.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核准 (二十)市环境保护局 77.锅炉新产品备案 78.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审批 79.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批准 80.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解散处置方案备案 81.以埋填方式处理固体废物登记备案 (二十一)市体育局 8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资格证书核发 (二十二)市统计局 83.统计登记 (二十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二十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85.组织机构代码的核发 86.辽宁省名牌产品申报审核 87.辽宁省质量管理奖申报审核 88.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 89.朝阳市名牌产品申报审核 90.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二十五)市消防局 91.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审批 92.公共消防设施及自动消防系统拆除、移动、挪用、关闭或停用审批 (二十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3.生产、储存、使用化学危险品单位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94.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管理情况备案 9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解散处置方案备案。 (二十七)市交通警察支队 96.机动车登记 (二十八)市保密局 97.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98.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 二、授权主体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二十九)市广播电视局 99.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三十)市档案局 100.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101.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三十一)市残疾人联合会 102.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