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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现将《本溪市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溪市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十一五”期间,本溪正处在调整经济结构,以缓解资源瓶颈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本溪从“资源枯竭型城市”建设成“钢铁城、森林城、中药城、旅游城”发展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步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以工业经济循环为主导,以清洁生产为起点,全面推进全社会的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规体系、科技支持体系和运行体系,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努力构建资源循环型经济发展模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运行管理机制、政策法规体系;形成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体系;经济结构趋向合理,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转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力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废弃物排放量显著削减;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危险物处置体系;为我市初步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资源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 (三)具体指标到2010年末,全市实现如下各项指标——节能目标: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达到2.72吨标准煤,比2005年末下降20%;新建建筑执行节能65%的标准,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0%; ——节水目标: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到115立方米以下,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 ——资源综合利用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控制在1600万吨以内,综合利用率达到50%;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新型建筑材料目标:全市水泥散装率实现50%;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率不低于80%;新增新型建筑材料3亿标准块能力,达到10亿标准块能力,城镇新型建筑材料产量占建筑材料比例达到100%。 ——环境资源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削减5%。 ——再生资源目标: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到80%,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 ——生态保护目标:矿山生态破坏复垦恢复率大于3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 1.调整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初步实现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根据我市“十一五”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同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高起点改造传统工业,做大做强做优冶金支柱产业,加速建设精品板材和装备制造业配套的钢(铁)材深加工产业,加快发展接续产业,搞好旅游业,抓好现代中药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严格控制资源消耗规模,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落后工艺设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拉长产业链,调整产品结构,发展资源节约型工业。本钢、北钢产品以精品板材、合金钢棒材、精品机加材和精品建筑材为主,形成精品板材、高品质建筑用钢材生产基地;利用钢铁产业的产品优势,拉长钢铁产业链,建成以汽车、机械设备、新型五金制品等装备制造业配套加工基地;依托本溪药材资源大力发展现代中药,建设一流现代中药生产基地;以二极管、种衣剂、超薄铜箔等一系列产品为龙头形成多样化的产业格局;完成辽宁工源水泥集团新上三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东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 3.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无公害化农业、生态农业发展。要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农业清洁生产模式,大力推广集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于一体的“四位一体”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推进秸秆气化、太阳能房等农村新型能源开发,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 4.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重点行业的产业政策,尽快制定符合本溪实际情况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及准入标准,加快产业组织结构调整,提高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业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和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设备。同时,要加强政策导向,鼓励提高资源节约型产业集中度,鼓励资源节约型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发展和壮大规模经济。 (二)加强管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 1.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对冶金、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跟踪指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推行节能协议。制定重点产品单位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效限额,规范用能行为。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一批先进适用技术。 2.推进建筑节能。统筹市政和城乡建设,市区试行并推广节能65%标准,城镇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产品。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能力,确保余热供暖质量,推行分户计量供热。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热电冷三联供技术、变频调速技术,市区及县城完成节能型照明体系建设。 3.指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办公和商务楼宇推广分布式供能系统,推行生活节能,鼓励采用绿色照明产品和节能型家电。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温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温不超过20℃。农村大力发展新型燃料技术及使用被动式太阳能房和草砖房节能设施。4.推动交通运输节能。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业机械,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集约化运营。建立节能型公共交通系统,推广清洁燃料汽车,鼓励购买使用低油耗汽车,推进车用乙醇汽油的普及应用。 5.实施政府机构节能。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节能,重点实施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行节约型公务行为,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实行“绿色采购”,打造节约型机关。 6.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体制,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推行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源审计等机制。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 1.建立健全节水调控机制。建立以水权、水市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调控机制。建立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达标排放的工业用水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用水定额和用水指标控制制度,促进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 2.建设节水型工业。对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用水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加大对工业用水回收处理和重复利用设施的投入,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在冶金、洗选矿等行业实现废水“零排放”,并逐步延伸到其他工业生产领域。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节水技术改造、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推广一水多用、循环利用。 3.加强城市节水建设。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自来水管网漏失率控制在25%以下。推广市政设施中水回用系统,新建的居民小区,要鼓励开发分质供水系统,鼓励已建居民小区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推进雨水积蓄利用,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 4.发展高效节水农业。调整作物的种植结构和布局,鼓励综合节水措施和精确灌溉,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能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在人工草地、林场推广中水灌溉系统。 5.建立科学的水价制度。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核定用户用水量,超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对于浪费水资源行为,按照水资源浪费数量实行惩罚性水价。合理确定回用水价格,对经营中水和使用中水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全社会和各企事业单位广泛使用中水,使达到回用标准的中水得到有效利用。 6.强化对水资源的管理。规范水权交易价格,实行有偿转让。扩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建立全市取水远程实时监测网络系统。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 (四)推进原材料节约1.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重点对冶金、建材、机械、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进行深化管理,减少投料,降低工艺过程消耗。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在满足功能需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努力做到简洁实用、减少原材料消耗。严格资源型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制度。2.节约木材,开发各种代用材料。发展功能替代型产品,推广以塑代木技术,开发其他代用材料。加大“次小薪材”在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领域中的应用力度,加强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3.节约包装材料。引导生产企业设计时优先考虑简约化、轻质化,压缩实用性材料消耗,以便回收并尽量减少包装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环境影响。鼓励商场、超市、便利店设立包装物回收网点,以各种消费优惠形式鼓励消费者将包装物送至回收网点。逐步减少塑料包装物的使用。 (五)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1.建立科学用地机制。制定耕地保护制度,严格非农建设用地审批,加强农地转用管制,对所有需要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开展城市存量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等方面的存量土地挖潜,实行有计划的资源供应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实施科学高效的用地政策,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2.规范土地市场建设。按照“有偿有序、总量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原则,推进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的规范化,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强化二级市场的组织管理,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加强评估监督管理;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3.整顿矿产资源秩序。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要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对战略储备矿产资源实行控制,矿业权要全面实行“招拍挂”制度,实现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4.认真解决矿产资源布局不合理和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引导企业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推动煤炭、冶金、建材等矿山企业在保护资源、制止矿山采富弃贫的同时,对大量废弃的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加快实施生态植被恢复工程进度。 (六)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1.合理利用共、伴生及“三废”资源。引导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对共生、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余压余热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推动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建材、冶金、电力等行业对废弃物的消化功能,实现废弃物的最大资源化,实现“三废”综合利用产业化。2.鼓励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矿山企业要在矿产资源等开发中提高回采率水平,降低采矿贫化率,推进尾矿、共伴生矿、废石的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3.加强工业和建筑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重点抓好尾矿渣、粉煤灰和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冶金和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加强建筑渣土和建设工程废弃物的管理和综合利用。4.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行农资节约。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发展有机肥,推行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农膜回收技术。5.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建立回收、交投、分拣和加工利用的废品回收利用网络,推进生活垃圾生物转化、能源转化利用,提升无害化水平。6.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以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电子产品、废金属及包装物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系统,实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回收点,分拣站和再生资源深加工为一体的网络体系。 (七)开展清洁生产1.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工作。已开展清洁生产企业,要加快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的实施进度,中高费方案实施率达到70%以上。力争培植出20—30个达到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企业。2.拓展推行清洁生产领域。除继续在工业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外,将在农业、建筑、矿产资源勘察开采、餐饮娱乐服务业等领域推行清洁生产。3.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4.提倡使用国际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八)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1.利用山区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无公害蔬菜、山野菜食用菌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形成中药材、乳制品、畜产品加工产业。2.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向无害化方向调整,实现投入品的减量化。围绕投入品的生态化、无害化目标,加速投入品的减量与替代工作。实施化肥减量与精量使用,用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以高效无害化配方饲料,降低“畜产公害”,以可降解农用薄膜替代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3.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的区域循环。加快农业生产经营及废弃物利用的专业化和规模化,促进农村企业间循环和区域间循环。建成山羊绒、无害禽肉生产加工基地、鲑鳟鱼水产品养殖基地、环保型畜禽养殖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畜禽粪有机肥处理中心,便于畜禽粪的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推广使用畜禽粪有机肥料,将畜禽粪便作为优质的有机肥料进行资源化利用。 (九)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技术1.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循环经济适用技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重点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2.引进高新技术,提升循环经济水平。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积极采用国家推广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 (十)努力营造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1.打造发展循环经济社会环境。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文明消费、适度消费和循环消费,鼓励节约使用和循环使用,改变透支资源的生活和消费方式。组织新闻媒体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营造出全社会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教育、劳动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循环经济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3.组建专业队伍。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建立一支由企业经营者、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和审核人员组成的循环经济工作专业队伍。4.抓好试点单位建设。落实本钢、南芬区等国家、省级试点单位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市级试点单位建设,即一县、二园区、十个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工作。市级试点单位:一县即桓仁县;二个园区即石桥子滨河工业区、本溪县大阳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十个企业即本溪宏远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溪泓沅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桓仁矿业有限公司、本溪县泰利煤矸石砖厂、辽宁华源本溪三药有限公司、本溪市供热总公司、本溪东顥化工有限公司、本钢聚丰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汇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三、重点项目在“十一五”期间,要重点抓好本钢综合节能技术改造、北钢污水处理、辽宁工源水泥集团5000t/d纯低温余热发电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本溪北方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工项目、辽宁华源三药药渣综合利用、本钢尾矿库复垦绿化及资源综合利用、本溪宏远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产业化等,以及农村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共24个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详见附表),预计项目总投资59.6亿元。到“十一五”期末项目实施后,在节能方面:本钢生产规模将达到1200万吨,主体工艺全部实现大型化、连续化、现代化装备,本钢吨钢综合能耗达到0.67吨标准煤,步入国内先进水平,比2005年吨钢综合能耗下降0.166吨标准煤,年可节约199.2万吨标准煤;北钢生产规模将达到800万吨钢铁,吨钢综合能耗降至0.7吨标准煤以下,比2005年下降0.225吨标准煤,年可节约157.5万吨标准煤;辽宁工源水泥集团将建成东北最大的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后,可形成年生产水泥熟料450万吨,水泥熟料耗标煤可达到104.3kg/t,比2005年水泥熟料耗标煤下降58.07吨标煤,年可节约2.6万吨标准煤。节水方面:本钢实现工业水闭环利用,废水“零排放”,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吨钢取新水6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1.83立方米,年可减少取新水2196万立方米;北钢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吨钢取新水6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2.9立方米,年可减少取新水2320万立方米。工业“三废”及矿产资源利用方面:本钢工业废渣排放量由2005年的983万吨下降到200万吨左右;北钢工业废渣排放量控制在200万吨以下,全市年可利用各类工业废渣1344吨;本钢、北钢焦炉、转炉、高炉煤气全部实现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方面:本溪市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成后,实现从回收、分拣、转运、加工利用、集中处理为一体的行业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年产值1.5亿元,利润1300万元,每年可节约铁矿石2.5万吨,节煤3万吨,节电2600万度。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本溪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起草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及资金,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市经委负责全面工作,重点做好组织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制定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目标或政策、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及产品设备、再生资源利用、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市发改委负责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市科技局负责提高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循环经济连接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开采、复垦的管理、整顿矿产资源秩序、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监督、规范土地市场建设。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建筑、交通运输、城市建设节能、中水回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市农委负责发展生态农业、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及废弃物质资源化。市水务局负责建设节水型社会、保护水资源。市林业局负责木材替代产品技术开发利用、拓展“次小薪材”应用领域以及废旧木材回收利用。市质监局负责有关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无制造许可证的特种设备进入市场,强化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确保发展循环经济财政资金的落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市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危险废物资源化及安全处置系统建设的监督。市商业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市统计局负责循环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综合分析和科学分析。市物价局负责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发展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的审核工作。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和循环使用行为,营造发展循环经济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市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加强领导,制定政策,形成发展循环经济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市政府发展循环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循环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机制。二是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组织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资产经营公司及企业要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形成发展循环经济运行机制。三是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规划、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本溪市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及政策,形成发展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 (二)增强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意识,建设节约型社会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要从市情出发,全面客观地认识我市的资源状况,深刻理解发展循环经济对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和制约作用;反映和正视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要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突出宣传国家有关发展循环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主要措施,介绍国内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机制和有效做法。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文明消费和循环消费,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和现象。三是要把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要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关心和重视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更有利于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社会氛围,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加强循环经济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研讨和交流。 (三)完善推行清洁生产运行机制,强化管理,加大服务力度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一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大以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发展和培育污染小、消耗低、效益高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应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促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二是严格资源消耗型项目审批,防范引进和建设严重污染企业,进一步淘汰高能耗、高物耗、严重污染环境及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严重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依法实施关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根据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对于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公布实施强制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对拒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予以处罚。四是建立清洁生产信息交流平台。以市清洁生产中心为支撑点,积极组织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清洁生产中心作用,统筹协调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技术服务及信息交流,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服务。五是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在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业、矿产开采及服务行业,树立20家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带动全市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四)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应压力一是依法行政,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以及《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节能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节能监测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项目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及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规范和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产生、利用、消耗报告制度,督促用能单位采取措施节能增效,依法淘汰能耗高的用能产品、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二是推行能效标识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信息传播等新的能源管理机制,抓好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三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规划和重点行业能耗定额,完善节能基础工作。 (五)落实国家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加强资源开采管理,提高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降低采矿贫化率,延长矿山寿命,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实现资源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二是加强对冶金、电力、煤炭、建材、酿造、印染等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企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充分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废弃物消纳功能,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三是健全完善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报表制度,定期分析和通报全市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四是积极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认定工作,积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企业探索利用选矿废石、尾矿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开发生产新型建筑材料,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已认定综合利用企业的管理。对已认定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废渣掺量达30%以上等有关政策要求,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防止企业骗取税收优惠政策。 (六)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应用和推广,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争取政策支持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组织开展原材料、水等载能体的节约和替代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二是加大以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从体制、政策、机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和服务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增强高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争取资金支持。为做好资源节约和污染治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利用国债资金组织实施一批环保、节能、节水、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以及现役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项目。全市各部门应通力合作,积极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及筛选工作,帮助企业争取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同时要抓住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有利机遇,争取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加快本溪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 (七)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实施,促进循环经济全面发展一是要组织好国家、省、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本钢已被国家列入第一批试点企业,南芬区、桥北工业园区、桓仁秀里农村高效能源示范区、北钢、辽宁工源水泥(集团)、辽宁桓仁人造板有限公司、本钢南芬轮胎翻新厂、本溪福星现代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已被推荐为省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备选单位。循环经济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此项工作,并帮助组织实施。二是要通过试点运行,总结经验,促进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行政区域提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和企业改造以及行政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树立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为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全面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本溪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陈继壮副市长 副组长 王乃晨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溪市经委主任 成员 毕星武市经委副主任 方颖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瑶市科技局副局长 姜宏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振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王朴市农委副主任 周宝军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学真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廷皋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宝权市国资委副主任 吕祥思市交通局副局长 龚振福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燕君市国税局副局长 汪彦复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溪洋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宝莉市商业局副局长 姜辉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国华市物价局副局长 孟宪哲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运福市教育局副局长 史胜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凌波市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毕星武(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