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53号《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