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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随着绍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来绍兴创业,他们既是绍兴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绍兴现代美好生活的享受者。为激发他们更好地融入绍兴,安居乐业,敬业奉献,现就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治上平等、工作上帮助、生活上关心,文化上关注”的总体要求,围绕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素质培养、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等重点,不断满足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外来人员的精神世界,积极引导外来人员树立“绍兴是我家”的新理念,养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的良好习惯,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努力成为文明的新绍兴人。 二、重点任务 我市加强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文化娱乐活动、科学文化知识、劳动就业技能、法律法规常识、心理健康、医疗服务、权益保障等,着重是实施好“五个工程”。 (一)以争做“文明新绍兴人”主题教育为重点,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外来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广泛开展“外来人员进课堂”活动,全面进行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突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教育,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扎实开展外来人员“学文化、比技能”活动,并结合“"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科学精神、文化知识、就业技能和法律法规常识、社会治安管理常识、生活劳动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兴起学文化、赛技术、比贡献的热潮,切实帮助他们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劳动职业技能。 (二)以建设“文化俱乐部”为重点,实施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是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要在加快建设一批“外来民工公寓”的同时,切实重视配套文化设施建设。要按照创建省级“东海明珠”工程和市级“文化示范镇乡”目标要求,加强规划,加大投入。要按照“多功能、开放性、综合性”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改建、修建、新建一批集教育、培训、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外来人员文化俱乐部”。文化俱乐部建设力求达到“八个一”(有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综合活动室、一个多功能娱乐厅、一个教育培训室、一个电视收看和录象播放室、一支专兼结合的管理服务队伍、一笔活动经费、一套管理制度)标准。要新建和扩建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乡镇文化活动中心,重视城市社区和居民小区的配套文化设施、文化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的作用,向外来人员发放“文化绿卡”,有计划、定时间,免费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要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创设条件,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充分发挥文化服务功能。各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创建一批外来人员培训基地,为他们走进课堂、学习知识、接受培训提供保障。 (三)以营造“文化温馨家园”为重点,实施文化服务百千万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是加强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的关键和重要突破口。要结合 "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重点开展“百场演出进工地”、“千场电影下企业”、“万册图书送员工”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满足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要举办全市性“外来人员文化节”、“外来人员民族民间才艺大赛”等活动,广建平台,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充分展示他们的文艺才华和精神风貌。要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文化和企业文化活动,特别要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广场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场文化活动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使他们真正成为文化广场的“主人”。 (四)以加强“双整治”活动为重点,实施文化市场净化工程。加强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的有序繁荣,是加强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要以“整治经营秩序,整治经营内容”为重点,开展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双整治”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对文化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对歌舞厅、录像厅、酒吧、夜总会等营利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坚决规范经营秩序,坚决杜绝色情表演和传播淫秽内容。要加大游戏机室、网吧等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力度,封堵有害内容,打击违法行为。要着力净化外来人员工作、生活集中区域周边的文化环境,通过整治不良文化,净化文化环境,着力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五)以开展“平等、帮困、维权”主题活动为重点,实施社会环境优化工程。为外来人员营造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加强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开展“十杰十优”评选活动,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平等参与我市各项评优评奖评先进活动,挖掘和培养一批外来人员“创业在绍兴、奉献在绍兴”的先进典型,增强他们对绍兴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家园感。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工资按月发放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清欠维权”和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148法律援助”等活动,让来到绍兴务工的外来人员有活干、有钱赚、有房住,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绍兴人民的温暖友情。要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利用我市城乡各种教育资源,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要重视外来人员创新创业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的宣传,新闻媒体要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开设专栏专题,不断丰富荧屏,成为他们获取信息、享受文化、愉悦身心、陶冶情操的精神园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建设,是一项平安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合力抓、社会各方参与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市里建立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加强对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及外来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把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各级人大、政协要重视和支持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工作,把它列入经常性调研和程序性监督之中。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扶持性的政策措施,提供经费保障。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外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组织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外来人员工作、关注外来人员权益、关怀外来人员生活的浓厚氛围。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抓总、注重协调,加强宏观指导。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依法管理和法制教育,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充分维护合法权益。劳动、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文化知识、就业常识、职业技术、劳动技能培训,着力解决人员就业和子女就学等突出问题。文化、广电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基层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活跃繁荣文化市场,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着力解决外来人员看电影、看电视难等问题。工、青、妇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借助各种载体,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为外来人员提供有效服务。 (三)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重点、目标要求,切实把加强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抓到要处、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对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促使办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好、深受欢迎的要事、实事,切实让广大外来人员看到成效、得到实惠。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经验交流等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扎实推动外来人员精神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