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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顺市“2·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的通知》(遵市安明电[2004]05号)要求,结合我市城乡结合部和部分边远乡村道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以下简称“三类车辆”)无牌无照、无证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有所抬头的实际。为切实扭转交通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04年3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月的“三类车辆”违法违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市“三类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勇(副市长) 副组长:胡 静(市公安局局长) 赵光跃(市交通局局长) 陈山华(市农机局局长) 成 员:石茂江(市交警大队队长) 袁仁刚(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家志(市农机局副局长) 卢方怀(市交警大队教导员) 张仕明(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谭绍才(市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王运智(市农机局农机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石茂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仕明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联系、协调、指导、督促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联系电话:22213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人员,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对全市“三类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三类车辆”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清除无牌无证黑车上路行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以乡镇为主,各乡镇组织力量对辖区“三类车辆”进行清理排查,市农机局、公安局和交通局对问题突出、隐患大的乡镇有针对有重点地集中整治。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 1、市电视台发布整治通知并进行跟踪报道。 2、公安交警大队、农机局动用宣传车,携带宣传资料,图片展板,音像资料深入到各乡镇及县乡村道路进行高密度的巡回宣传。 3、各乡镇在辖区内主要集镇或重点整治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并组织派出所、农机站、综治办等利用赶集天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 4、各乡镇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辖区内对“三类车辆”相关信息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逐村逐组进行排查,并与“三类车辆”车主及驾驶员和车辆承包人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为集中治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治理整顿阶段,时间:3月11日—3月31日 1、无牌无证车辆处理。对清理出的无牌无证车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农机局、交警大队抽调人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各类证照管理档案。 2、报废车辆的处置。对车况差,检验不合格以及拼装、套牌、“克隆”等“三类车辆”依法强制报废。 3、违规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对“三类车辆”无牌无证无照行车、酒后驾车、违章载人等违规违章驾驶人员,由公安交警、农机局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工作部门以及各乡镇农机站、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把警力和人员力量集中到各主要交通干线,认真搞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对辖区内的“三类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结合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实际制定“三类车辆”违法违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对辖区内“三类车辆”违法违章严重的村、组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做到有一辆治理一辆,有一人治理一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彻底整治,不留死角。对少数以各种手段逃避打击处罚的违法违章者,要及时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执法队伍采取强制措施,从重打击,不给其漏网之机。 3、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三类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特别是集中整治阶段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集中人力和精力,形成部门联合、城乡联动的强大合力,扎实工作,严格执法,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