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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末位淘汰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开展试点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末位淘汰制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各试点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建立末位淘汰制度创造条件。
关于开展末位淘汰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省人事厅二00四年三月十九日) 为了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根据2004年第1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从今年起,开展末位淘汰制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胜劣汰,充分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与群众公认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试点单位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兰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肃州分局。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末位淘汰制试点工作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试点单位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对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实行量化分解,确定工作目标责任。 考核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要以全面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要量化、具体,易比较、可操作,力求反映工作人员的全貌。 考核程序: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规定进行。 试点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实际,制订末位淘汰制试点方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五、指导监督 试点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的指导与监督。省人事厅和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试点工作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末位淘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