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局《关于市重点支持的企业实行制止“五乱”挂牌监督保护的请示》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对市重点支持的企业实行制止“五乱”挂牌监督保护的请示 重监发〔1997〕14号 为了进一步治理“五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检查),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对市里支持的53户重点企业实行制止“五乱”挂牌保护(1995年市政府批准的15户保护企业继续执行)。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保护单位和被保护单位负责人会议 (一)双方签订责任书。由市监察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局的负责人与53户被保护的企业负责人签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止“五乱”责任书》(式样附后)。双方都应认真履行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二)由市有关领导向企业授“制止‘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监督保护单位”牌(牌样略)。 (三)明确双方责任。凡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或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企业承担的义务,企业必须履行。除此之外,其他要企业夫偿承担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市政府、市经委批准到企业检查的行为,均属“五乱”,企业应当予以抵制,并向市监察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局反映情况。市监察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局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抵制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对强行搞“五乱”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二、设立派驻监督员和聘请特邀监督员 向企业派驻制止“五乱”监督员,职责是:负责向企业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常到企业去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依法抵制“五乱”行为。同时在企业聘请特邀监督员,职责是:负责本企业抵制“五乱”的日常工作,按时填报统计表,经常与市监察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局保持联系,反映“五乱”情况。 三、对各种收费实行登记制度 向被保护的企业制发“集资、摊派、收费、罚款、检查季度统计表”(式样略),由企业如实填写,每季度报市监察局、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局各一份。 制止“五乱”挂牌保护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企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监控举报电话:63852610.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53户企业和市级有关部门执行。 附:1.挂牌保护企业名单 2.3.4.略 附:1.挂牌保护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