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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集团(控股)公司,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其他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六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六年上海市质量工作要点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之年,更是巩固本市质量工作成果和基础,开创质量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之年。2006年本市将面临入世后过渡期转入与国际经济社会全面接轨的严峻挑战,同时又面临“世博会”筹备工作全面展开和城市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机遇,开好局、起好步,对“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奋发努力,开创性地做好2006年质量工作,不断提高质量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水平,努力为实现“两个率先”和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 2006年本市质量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按照“质量是上海的生命”的要求,不断树立和倡导新型的“大众质量观”和“宏观质量观”,推动企业和社会重视质量,着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进一步调动、发挥全社会力量,转变思路、集聚资源、改进方法、提高效率,着力探索源头抓质量工作新体系、新路子、新机制和新手段,着力提高质量工作有效性;进一步围绕自主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化、计量等科学管理和手段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围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目标,加强规划和指导,全力推进本市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质量工作在努力实现“两个率先”和促进“两个优先”发展以及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贡献率。 根据上述总体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十一五”质量工作发展规划,今后及2006年本市质量工作基本思路和战略任务是: 一、始终贯穿一条发展主线 要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大局、把握方向,始终把质量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去谋划。因此,要始终贯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质量工作和事业发展全局这一主线,全力推进本市质量振兴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突出发挥二大基础作用 一是要突出发挥质量工作的保障作用。即要突出以科教兴市主战略来推动各行各业质量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中的科学管理和技术基础保障作用。 二是要突出发挥质量工作的促进作用。即要突出以提高质量竞争力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两个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和计量等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中的引领促进作用。 三、不断增强三种质量观念 一是要不断增强“质量第一”的观念。即要进一步坚持走“以质取胜”道路和贯彻“质量是上海的生命”的方针,不断树立和倡导新型的“大众质量观”,切实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二是要不断增强“宏观质量”的观念。即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和创新质量工作思维与方法,不断加强质量宏观指导和规划,引导和促进全社会从关注单纯提高产品质量等微观质量向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宏观质量的转变。 三是要不断增强“卓越质量”的观念。即要进一步以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为契机,大力宣贯和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不断树立“追求卓越绩效”新型质量理念,推进和引导全社会以创造卓越绩效和争创一流业绩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四、着力加强四项基本建设 一是要着力加强质量工作体系与网络建设。即要进一步根据质量工作形势与发展要求,理清与整合横向与纵向质量工作职能,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大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建立一个政府、企业、行业和社会责任明确、系统开放、相互联动、协同合作和工作和谐的新型质量、标准、计量和监管等工作体系和网络。 二是要着力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即要进一步按照“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加强本市质量人才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储备,通过建立质量人才沟通、交流、晋级平台以及质量工程师等中介组织,不断构筑和打造本市质量人才高地,努力把优秀人才集聚到质量事业建设中来,促进质量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要着力加强质量技术检验平台建设。即要进一步按照“科技兴检”目标要求,以质量技术重点项目规划和筹建为契机,不断优化配置和有效整合社会共性资源,加快本市计量测试、质量检验和标准化服务等三个平台和六个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优势明显和服务功能完备以及信息化程度高的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不断提升城市综合质量水平。 四是要着力完善和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即要进一步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突出重点、突破瓶颈,不断在质量、标准、计量和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以及工程设备监理等领域中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完善和健全质量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全系统质量依法行政水平。 五、着重加大五项工作力度 一是要着重加大质量振兴计划实施力度。即要进一步围绕《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重点目标和任务,结合“十一五”规划和实施“一十百千万”五大重点质量工作要求,在总结和巩固成果基础上,调整修订计划,确立新目标、明确新任务,加大推动各行各业质量振兴步伐,积极开展“质量兴区”、“质量改进”和“质量月”等质量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果。 二是要着重加大名牌战略推进力度。即要进一步从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这一高度,不断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积极实施”要求,深化名牌工作,加大名牌的规划、培育、推荐、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围绕“五个一批”名牌发展目标,努力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造就一批强势名牌产品,实现名牌由多变强的历史跨越,不断取得新发展。 三是要着重加大源头抓质量工作力度。即要进一步按照“扶优扶强”要求,不断贯彻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针对质量形势发展新要求和工作重点、难点,建立健全本市质量监管机制,切实加大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生产许可证审查、后续监管,推行认证认可、工程设备监理、企业质量档案和开展免检制度以及打假治劣等工作力度,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是要着重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即要进一步按照国务院和市府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围绕工作重点和“多发病”、“常见病”等突出问题和顽症,加大对食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和特种设备运行等安全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安全,严把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不断探索新机制。 五是要着重加大质量激励政策力度。即要进一步以创新与改革为动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创新与改革质量激励机制,加大政府的宏观质量规划、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积极有效地发挥各级政府作用,强化机制创新、部门联动、政策聚焦、社会推进,以全面推行卓越绩效为动力,通过政府质量奖的推出和实施,引导和激励全社会追求卓越、创造高质量,走以质取胜道路,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 按照上述要求,2006年要着重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级组织追求卓越,全面提升上海整体质量水平,不断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 1、进一步深入推进《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有效实施,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新要求,不断发挥各区县、部门和行业的质量职能,明确目标和任务,调整和修订各自质量振兴计划,切实把质量工作纳入各自发展和工作计划中去,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实施,不断促使本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取得新成果。 2、进一步围绕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推动区县扎实开展“质量兴区”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区县积极稳妥地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兴区达标活动,召开全市质量兴区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大会,不断推动质量兴区活动向纵深发展,促进区域质量工作和经济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进一步推进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以本市金奖、名牌和其它有条件的企业和组织为重点,制订分步推进计划,分批、分层组织宣贯培训和交流,不断引导和鼓励全社会树立卓越质量、追求卓越绩效新理念。力争全年实现千家单位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从中培育20余单位率先成为其先进示范企业。 4、进一步加大质量工作激励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相关规范以及评奖办法,在总结以往评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步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方案的调研和推荐评奖等筹备工作,为政府质量奖的全面启动做好基础准备工作,争取年内试点推出2至5个政府质量奖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树立新时期质量工作典范。 5、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确立主题,围绕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市各行各业继续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继续发挥“质量时空”等传媒栏目的宣传优势,弘扬先进、宣传质量、提高意识,并广泛开展“质量主题教育”、“社区质量宣讲”、“质量便民”等活动,不断扩大质量月的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全社会质量参与意识。 6、进一步以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出发点,不断总结巩固“十五”期间“十件质量实事”成果,着手组织工业、商业、建设交通、信息、外贸、旅游、农业等系统,确立“十一五”新时期质量民心实事工程项目,制订目标、措施和实施工作步骤,争取新举措、新突破。 二、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步伐,加强名牌的规划和培育,不断提高上海名牌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 7、进一步加大名牌战略实施步伐。以总结巩固名牌推荐活动十年成果为契机,从指导思想、体制机制、规划导向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着手加大推进力度,明确目标和重点,做好名牌的规划和培育工作,打造一批体现上海水平、行业先进、服务领先的名牌群体。为到2010年形成5个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国际著名品牌和100个代表上海水平和形象的中国名牌产品以及创建50个在国内享有声誉的服务品牌打下坚实基础。 8、进一步按照“两个优先发展”的产业方针,以“世博会”办会为契机,在总结四个服务行业试点推荐名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服务名牌推荐工作体系和办法,加大服务行业的名牌推荐力度,争取年内在另外六个条件比较成熟的服务行业全面启动名牌推荐工作,不断提升上海整体服务形象和水平。 9、进一步争取区县政府在名牌产业规划、政策激励和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在名牌培育中的指导与服务功能。积极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携带自主品牌走向全国乃至世界。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能级。为名牌企业生产、研发、落户、积聚和扩展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全国和其他地区品牌落户上海。 10、进一步制定名牌工作推进措施,完善名牌工作评价机制与体系及办法。充实和加强名牌推荐组织和专家队伍,规范和优化名牌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定工作,加大市场化评估进程,不断探索品牌无形资产评估和排行等新方法,促进品牌产权运作。进一步扩大名牌宣传阵地,不断发挥主要媒体名牌宣传优势,探索宣传新途径,着手规划和建立新时期上海名牌宣传服务网站。 三、进一步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更好发挥质量、标准和计量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循环型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11、进一步积极组织开展质量攻关和持续改进活动。围绕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计划,大力开展质量改进活动,有效组织质量攻关和群众性QC活动,切实解决一批重点产品和项目的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不断发挥质量在自主创新和推动节约型循环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12、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先行作用,加强社会资源利用标准化建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重点研究制定限制高能耗的强制性标准。探索资源节约评价标准体系,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需要,以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强化环境保护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本市节能、环保的标准体系。加大对国家能效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应用,并根据实际,研制节水、节能和节材方面的地方标准。 13、进一步发挥计量检测体系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通过加强计量管理,降低资源消耗。不断加大对环境、能源计量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及企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执行情况,研究和推广智能化、网络化的水表、电能表和煤气表的应用。 14、进一步积极开展相关领域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完善能源和节能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全面推进室内冰箱、空调生产企业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推动产品的节能认证。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节约利用资源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设备和产品。 15、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通过广泛借鉴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逐步消化吸收,积极创新形成自己标准,不断提高我国标准的先进性和创新水平。 16、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标准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上水平。根据先进制造业发展要求,以《全国装备制造业2005-2007年标准化发展规划》为指导,引导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等具有优势的先进制造业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特别是加大对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贡献或对城市创新能力有重大提升作用的高新技术行业产品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力度。 17、进一步拓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新领域,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研究编制“06-08年本市服务标准化工作计划”。围绕现代物流、都市旅游、城市交通、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标准研究和应用示范推广工作,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层次、规模和能级。推动服务标准化企业的标准体系试点工作,以尽快消除现代服务业“短腿”现象,促进本市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质量服务机构建设和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不断为质量事业长期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18、进一步强化工程设备监理制度推行。根据“十一五”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大力发展工程设备监理事业。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完成《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的修订、发布和实施工作。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工程监管,对涉及国计民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类的建设项目实施强制监理,力争对60%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全面实施监理。 19、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设备监理合作互认工作机制,推动区域设备监理制度建设,逐步实现长三角设备监理机构和资质人员资格互认,共同开发设备监理市场。支持本市设备监理企业参与国内市场竞标,争取年内有10余家设备监理企业具备国家级资质,积极扶持与培育1至2家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设备监理咨询机构参与国际工程设备监理项目交流与合作。 20、进一步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工作作用,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对外贸易。以筹建本市认证认可相关协会为契机,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构筑国际化认证服务基地,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托本地经济、技术优势,鼓励有条件的认证服务机构向外拓展国际业务,创新条件吸引国际著名的认证服务机构进驻本市。加强合作和交流,引入国际先进的认证服务理念、技术和管理方法,拓展认证前沿领域。 21、进一步积极推进质量人才高地建设,搭建质量工程师沟通和交流平台。年内争取注册管理的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超过10000名以上,全国设备监理工程师超过600名,完成继续教育8000余人。总结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关键质量岗位质量工程师任职资格可行性研究,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开展高级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试点工作,积极筹建质量工程师相应组织,提供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质量工程师在生产、经营、服务等领域的骨干作用。 五、进一步落实源头抓质量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证后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本市市场经济秩序。 22、进一步扎实开展国家免检产品推荐工作。不断做好免检宣传工作,落实免检政策和措施,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申报。不断加强前期指导与推介,力争本市国家免检产品数量实现新的突破。加强对三年有效期满的免检产品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踪和了解其状况,认真做好到期复审工作,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产品质量监管。 23、进一步以全面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契机,加大生产许可证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严格前置审查,努力为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突出重点,强化证后监管力度,完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自查报告制度。 24、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的工作,不断提高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等管理水平。强化授权机构管理,优化审查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加大审查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查质量。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农药、冶金、建材和白酒等涉及产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的现场评审,通过严格审查质量进一步落实责任。 25、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条例》,不断规范认证市场,制订和建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核制度。加强认证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其有效性的检查,不断促进获证组织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其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加大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证后管理和无证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认证和咨询人员队伍建设,建立认证机构的长效监督措施,不断提高认证工作有效性。 26、进一步突出重点和围绕热点,不断提高监督抽查的权威性。通过制定实施《上海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确立监督抽查方向,切实把监督抽查重点转到涉及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的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上来,不断提高监督抽查的覆盖面。继续开展建材和家电等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一批质量顽症。 27、进一步突出服务,立足治本,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有效性。修订完善《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整改工作。切实实施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对监督抽查中发现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严格实施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拓展质量、标准和计量工作服务领域,不断增强质量工作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力。 28、进一步调整本市质检机构规划布局及检测能力配置,健全质量检验技术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市质检院和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规划和建设一批涉及安全健康以及国家技术发展战略的国家级质检中心,推动质检机构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和技术研究,切实提高质检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水平。 29、进一步加快标准信息应用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不断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在检验、检测和标准信息等领域形成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完备的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增加专业化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不断发挥其在科教兴市、产业优化升级中的服务作用。 30、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长三角地区质量互认合作工作,不断促进质量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回顾总结前三年在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和打假治劣等领域的合作互认工作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寻求更加紧密的合作互认工作模式和交流机制,不断消除地区间技术与贸易障碍,实现互利互赢,共同促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 31、进一步建立计量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计量器具制造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积极鼓励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树品牌、创名牌。以建立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质量档案为抓手,强化监管,扶优治劣,逐步建立市场退出和召回制度。 32、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医疗机构以及加油机、眼镜制配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和产品的计量监管力度。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做到全覆盖。继续开展定量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对定量包装商品中存在的短斤缺两现象予以查处。加强计量认证工作,继续开展计量认证获证单位年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机动车安全检测线的计量认证换证复查工作。规范计量认证工作程序,提高评审质量。 33、进一步整合利用计量资源,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完成市计测院计量标准装置的搬迁及迁后考核工作,尽快恢复向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完成市质检院计量功能块的整合工作,对原有的授权项目进行梳理,根据需要进行归并和重新考核授权,使全市计量资源布局更加合理有效。不断规范计量校准机构行为,提高计量校准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计量校准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网络。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34、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继续构筑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网络,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食品卫生许可工作规范,大力开展以巡查为主的日常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区域监管责任制,不断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食品安全评估分析研究,完善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工作机制,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努力做到:坚持重点产品和一般产品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相结合;坚持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管和紧急处置相结合;坚持行政监管工作和技术基础建设相结合。 35、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地方的检测环节分工与职责,充分利用现有各种网络,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统—高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积极跟踪国际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检测技术与设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构筑以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核心、以浦东、嘉定等远郊区(县)的计量质量检测所为骨干的“1+6”的食品检测网络。建设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评价实验室,建立监测信息管理网络,实现监督管理快速反应。 36、进一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与预警体系。组建应急反应与处理工作小组,重点关注WHO、FDA等机构发布的公告,制定一系列处理预案,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积极追踪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科技发展动态,针对影响本市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确定关键技术领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基础研究,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食源性危害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建立和推广可靠、快速、便携、精确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 37、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安全例行监测,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实施污染农田分类分级治理,全面落实农产品源头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完成蔬菜农残定量检测日均速测样品3000个以上。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步伐,计划年内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0个以上,鼓励支持生产和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继续加强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后续监管力度。 38、进一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准体系试点工作,提高源头生产质量。年内完成300家菜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10家市级标准化奶牛场、10家市级标准化家禽场、30家区县级标准化养猪场,不断完善本市从生产到餐桌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39、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实行特种设备分级管理。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研究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控办法,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重点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监察机构三方责任,做到职责明确、监控措施落实。 40、进一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强化特种设备科学监管基础。不断确定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和监控措施,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状况、条件,研究制订针对性监管方式。建立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状况和绩效评价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的量化分析和相关数据采集,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争取在在用设备监控预警、风险评估、寿命预测等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41、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气瓶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利用电子智能标签技术加强对本市100万只危险化学品气瓶实现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完成市府实事工程,使此成为安全监督放心工程、标准化示范工程和技术创新精品工程。 八、进一步加强质量理论基础研究,大兴质量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构建适合本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质量工作网络和体系。 42、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横向与纵向的质量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开放的质量工作新体系、新机制。积极加强与有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以及企业等密切沟通与合作,健全质量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会同市国资委筹建国有大企业集团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部分行业质量工作指导委员会先试先行,筹建质量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有关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系统的、开放的、和谐的质量工作网络。 43、进一步探索为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服务的质量工作新途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互相配合,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建设,积极主动开展质量服务项目的推介工作,为企业、为园区提供质量、标准、计量等全方位一揽子服务,以降低商务成本,改善投资环境。 44、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产品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不断增强企业质量风险意识。逐步试点,通过引入社会保险机制,加强建设工程、工程设备监理的质量风险管理和第三方质量监管。不断探索质量市场退出新机制、新方法,积极配合国家实施汽车等重要产品的“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应工作规范和信息沟通渠道。 45、进一步加强质量理论和政策的研究。积极发挥社会相关研究机构、高校和专家学者作用,开展质量政策调研和重大课题研究。结合WTO/TBT应对需要以及本市贸易发展的实际,研究制订重点进出口行业、支柱产业等应对措施。结合上海实际,围绕提高质量,开展质量工作对城市发展贡献率的调查研究,着手研究建立量化、直观的质量贡献率综合评价模型,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扎实有效建立顾客满意度指数、质量竞争力指数和服务质量指数等宏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地区和行业质量预警系统,定期发布相应质量状况。 46、进一步推进立法起草工作,建立健全质量法规体系。抓紧促进《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上海市游乐设施管理办法(草案)》的协调、审改和发布工作。着手进行《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制定工作,加强对地方食品监管机制、制度和方法的研究,建立地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法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