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 1
  • 2
  • 3

通过全国顶尖名家指导,贵单位/您个人从此不走错路弯路,走捷径快速成功,抢占先机,实现凡人逆袭或好上加好。本网课程,有发票;支持各种台式、平板电脑和手机;请立即收藏网址和关注微信公众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1996/1/31  川国税发﹝1996﹞39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不发重庆),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省国家税务局在1995年6月印发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专用发票管理的新规定和各地在试行中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对《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并经全省增值税工作会议讨论,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的管理,保障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和其他有关专用发票管理的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经国家税务机关审批、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领购、开具、取得、保管专用发票等,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有关管理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负责管理专用发票,其管理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专用发票的领购

  第五条 专用发票的版面分为:百元版、千元版、万元版、拾万元版、电脑版。

  第六条 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并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买专用发票。

  第七条 领购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税控Ic卡,以及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经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专用发票领购证件。

  一般纳税人凭专用发票领购证件,税控Ic卡核准的版面、数量等,指定专人向国家税务机关领购专用发票。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的版面按以下标准分别审批:

  一、一般纳税人需使用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必须是年缴纳增值税额在50万元以上或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100万元以上,商业批发企业(含批零兼营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且管理制度完善,保管设施齐备,并报经地级国家税务局批准。

  二、其他一般纳税人在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均使用万元版(含万元版)以下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需要使用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的,应报经地级国家税务局批准。

  四、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领购拾万元版专用发票。

  五、国家税务机关对虽达到配售拾万元版专用发票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但其销售业务不需使用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可不予配售拾万元版专用发票,而应配售与其销售业务相应的小面额版式专用发票;对虽未达到配售拾万元版专用发票标准的一般纳税人,但其销售业务确需使用拾万元专用发票的;经地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按规定配售,并实行代保管。

  第九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配售专用发票。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在购买手工版专用发票的当时,必须在购买的手工版专用发票上,加盖有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的蓝色条形印章。

  第十一条 配售专用发票实行验旧购新办法,一般纳税人每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将已使用的专用发票存根交国家税务机关查验,并加盖查验章戳。

  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机关可根据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情况,同时配售不同版面的专用发票,但每次配售总量不得超过其一个月的使用量(对月使用量不达一本的,可配售一本)。

  第三章 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十三条 除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销售的货物属于免税项目;

  二、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自用或赠送他人的货物(按规定应征税的除外);

  五、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六、取得的各种赔偿性收入;

  七、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

  八、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九、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

  十、其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第十五条 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号、。逐份、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所有栏目必须填写齐全,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并加盖在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位置。严禁超限额填开。

  第十六条一般纳税人开具手工版专用发票时,凡未达到所限面额最高一位的,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

  第十七条 一般纳税人使用拾万元版专用发票,其填开的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所限面额的最高一位。

  第十八条 使用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借、转让、借用、虚开专用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不得擅自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专用发票。

  禁止倒买倒卖专用发票。

  第十九条 专用发票只限于赡买者自己使用,并不得带到县(市、区)以外填开。一般纳税人临时外出经营或结算货款,需要将专用发票带出县(市、区)以外,省境内填开的,必须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提出带票申请,经县级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国家税务机关另行购买零份专用发票,不得携带自己原购买的专用发票,严禁将专用发票携带出省。我省一般纳税人临时到省外销售货物,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只能回原地补开。对外省一般纳税人临时来我省经营,我省一般纳税人在省境内临时跨县(市、区)经营,未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征收率征税。

  由省级组织召开的订货会、交易会、商品展销会等。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由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并作单独规定;由地、县级组织召开的订货会、交易会、商品展销会等,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由地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并报省国家税务局备案。

  第二十条 对使用电脑版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实行限额填开,其填开限额标准由地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对限额超过百万元的(含),应报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一般纳税人开具电脑版专用发票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一条 汇总填开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填开的专用发票后附上销货清单,并在销货清单上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销货清单由各地国家税务局按照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统一式样监制。

  第二十二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下列一般纳税人的专用发票可实行代保管办法:

  一、新认定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

  二、不具备保管条件的;

  三、有专用发票违章行为的;

  四、其他经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确定,需要实行代保管专尉发票的。

  实行代保管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开专用发票,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有关手续,到国家税务机关自行填开,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向国家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手续,由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国家税务机关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外,还必须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加盖全国统一式样的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专用章,并同时征收税款。

  第二十四条 领购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按月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专用发票购、用、存情况,用票单位还应设专人管理专用发票,并有保险柜(箱)保管。

  第二十五条 专用发票存根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报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由县级国家税务局监督销毁。

  第二十六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被盗专用发票,应于当天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地、县级国家税务局应按照“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厢发票查询报警系统”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对一般纳税人丢失、被盗一本(含)以上专用发票和税务机关丢失、被盗专用发票,地级国家税务局应于5日内向省国家税务局书面报告,并随时报告查处情况。地级国家税务局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丢失、被盗单位、时间、地点、版面、联次、数量、字轨号码、填用情况和基本经过以及已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被盗专用发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在当地报刊、电视上申明作废;

  四、在《四川税务报》登载申明作废。

  第四章 进项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商品(货物)、接受服务以及其它准予抵扣税款项目时,应当向销货方取得专用发票;有收购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向销货方开具税务机关印制的收购业专用发票。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未从销货方取得专用发票;

  二、只取得抵扣联或只取得发票联;

  三、填写不齐全;

  四、未加盖印章或印章错误;

  五、适用税率错误、计算错误、价税不符;

  六、涂改专用发票;

  七、汇总填开的专用发票未附“销货清单”;

  八、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九、超限额填开的;

  十、假发票、虚开代开、丢失被盗专用发票;

  十一、拾万元版专用发票填开金额未达到所限面额最高一位;

  十二、未经国冢税务机关印制或监制的收购业专用发票和未经轨务机关印制或监制的交通运输发票;

  十三、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进项凭证。

  第三十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的凭证,应逐份审核并加盖“已申报抵扣”或“不予抵扣”戳记。一般纳税人应按月将进项凭证加封面、封底单独装订成册,并由 一般纳税人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报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销毁。

  第五章 稽核检查

  第三十一条 专用发票的稽核检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二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凡一份注明税额较大或有疑问的,必须进行交叉传递稽核检查。对一般纳税人开具和取得的销售额在百万元以上的电脑版专用发票,必须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交叉稽核。

  第三十三条 县级国家税务机关每月应从所征管的一般纳税人填开和取得的专用发票中各随机抽查5份,进行交叉传递稽核检查。

  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进行稽核检查,每月稽核检查面不得低于所征管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5%。

  第三十五条 国家税务局需要将已开具的专用发票调出稽核检查时,应向被稽核检查的一般绝税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稽核检查的专用发票有同等效力。国家税务机关需要调出空白专用发票稽核检查时,应向一般纳税人开具收据。

  第三十六条 国家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稽核检查:

  一、检查领购、开具、取得、保管专用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专用发票查验(含空白专用发票);

  三、查阅、复制与专用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四、在查处专用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七条 使用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接受国家税务机关依法稽核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国家税务机关和国家税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稽核检查职权。执行稽核检查业务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编组进行,每组不得少于2人。

  第三十八条 对一般纳税人虚开、代开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机关一律按专用发票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收税款。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领购专用发票的:

  1、向国家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专用发票;

  2、私售、倒买倒卖专用发票;

  3、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或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盗用(取)专用发票;

  5、未指定专人购买专用发票;

  6、未在购买专用发票的当时加盖“条型印章”;

  7、其他未按规定领购专用发票的行为。

  二、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

  1、应开具而不(未)开具专用发票;

  2、不应开具而开具了专用发票;

  3、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税额、税率等内容不一致;

  4、项目填写不齐全;

  5、涂改专用发票;

  6、转借、转让专用发票;

  7、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8、开具作废专用发票;

  9、擅自携带专用发票跨县(市、区)使用;

  10、超限额填开专用发票;

  11、未加盖印章或加盖印章错误;

  12、其他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

  三、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1、应取得而未取得专用发票;

  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

  3、取得专用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专用发票内容;

  4、取得的专用发票不是销货方开具的;

  5、其他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行为。

  四、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1、丢失、被盗专用发票;

  2、损(撕)毁专用发票;

  3、丢失、被盗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

  4、未将抵扣联装订成册或擅自销毁存根联、抵扣联;

  5、丢失、被盗专用发票不按规定办理;

  6、未按规定缴销专用发票;

  7、未设专人管理专用发票;

  8、未按规定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专用发票领、用、存情况;

  9、其他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行为。

  五、未按规定接受国家税务机关检查:

  1、拒绝检查;

  2、隐瞒真实情况;

  3、刁难、阻扰税务人员进行检查;

  4、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5、拒绝接受有关专用发票的询问;

  6、其他未按规定接受国家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

  六、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专用发票。

  有前款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分别处罚。

  第四十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以一万无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j的决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纳税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由国家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以未缴、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县级国家税务机关对违反专用发票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批准在六个月之内停止其使用专用发票。

  第四十三条 国家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时限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的,一经查出,按偷税论处,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并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第四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凡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未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申报缴纳税款的,一经查出,一律按偷税论处。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弄虚作假,利用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扣税、偷逃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补充规定》严格处理。

  对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国家税务机关应书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人员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应依照省国字税务局《关于税务工作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给于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我省专用发票管理及稽核检查的职责按以下原则划分:

  一、专用发票的印制、内部保管、运输、发放,由计划财务部门负责;

  二、专用发票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实施,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稽核检查由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

  三、专用发票案件的查处,由流转税管理部门、稽查分局等负责,需要进行司法立案的,移交税务检察室(检察院)办理。

  第四十八条 其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应视同进项专用发票管理。

  第四十九条 过去我省有关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本办法与国家税务总局今后作出的规定有抵触的,以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请立即用微信扫以下二维码关注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从此每天用手机也可以学习哦————————
第一财税网微信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大类 分类 课程(会员组)名称 价格 申购网址 首页网址(或入口)
中国财税精英私董会、俱乐部、训练营、专训班、行业圈 专训班—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14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4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和个人财税实务专训班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训练营—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俱乐部—中国财税领袖俱乐部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 480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 1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总裁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80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6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6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行业圈—中国财税精英行业圈             工业制造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计算机集成电路财税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互联网行业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药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纺织与服装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钢铁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烟草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商品流通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供销合作社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连锁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外贸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建筑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银首饰钻石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业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餐饮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店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旅游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文化体育娱乐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地质矿产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石油天然气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农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林业财税企业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家禽畜牧渔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税实务在线学习年费会员             综合会员组             普通综合会员 196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卡综合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钻石综合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基础会员组             智董网海量财税专业法规会员 2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智董网海量财税专业问答会员 2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储值会员组             综合通用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法规储值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资料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视频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税务答疑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领域(学科)会员组             财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会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会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税务分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内控分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审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审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融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评估分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市监分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法律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行业会员组             中国工业制造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计算机及集成电路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互联网企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药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纺织与服装业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钢铁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烟草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商品流通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供销合作社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连锁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外贸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建筑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银首饰钻石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业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餐饮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店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旅游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文化体育娱乐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地质矿产企业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石油天然气业财税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农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林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家禽畜牧及渔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地方会员组 北京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上海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广东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深圳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浙江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宁波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江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山东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青岛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福建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厦门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辽宁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大连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天津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海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山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陕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广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江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河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河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湖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湖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四川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重庆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吉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黑龙江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安徽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云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贵州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新疆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内蒙古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宁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甘肃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青海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西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特殊地区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涉外会员组 涉外分网会员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香港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澳门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台湾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专网会员组 老板财税管理实务专网会员 19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小微企业财税实务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民营私营企业财税专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合伙企业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人独资企业财税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国有企业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企业集团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股份公司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体工商户的财税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分支机构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人财税操作实务专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改制重组资本运营专网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大类 分类 课程(会员组)名称 价格 申购网址 首页网址(或入口)
中国财税精英私董会、俱乐部、训练营、专训班、行业圈 专训班—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14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4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和个人财税实务专训班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训练营—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俱乐部—中国财税领袖俱乐部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 480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 1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总裁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80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6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6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行业圈—中国财税精英行业圈             工业制造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计算机集成电路财税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互联网行业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药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纺织与服装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钢铁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烟草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商品流通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供销合作社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连锁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外贸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建筑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银首饰钻石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业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餐饮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店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旅游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文化体育娱乐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地质矿产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石油天然气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农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林业财税企业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家禽畜牧渔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税实务在线学习年费会员             综合会员组             普通综合会员 196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卡综合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钻石综合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基础会员组             智董网海量财税专业法规会员 2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智董网海量财税专业问答会员 2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储值会员组             综合通用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法规储值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资料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视频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税务答疑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领域(学科)会员组             财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会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会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税务分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内控分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审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审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融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评估分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市监分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法律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行业会员组             中国工业制造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计算机及集成电路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互联网企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药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纺织与服装业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钢铁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烟草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商品流通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供销合作社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连锁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外贸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建筑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银首饰钻石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业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餐饮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店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旅游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文化体育娱乐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地质矿产企业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石油天然气业财税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农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林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家禽畜牧及渔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地方会员组 北京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上海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广东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深圳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浙江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宁波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江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山东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青岛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福建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厦门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辽宁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大连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天津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海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山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陕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广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江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河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河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湖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湖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四川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重庆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吉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黑龙江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安徽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云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贵州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新疆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内蒙古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宁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甘肃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青海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西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特殊地区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涉外会员组 涉外分网会员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香港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澳门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台湾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专网会员组 老板财税管理实务专网会员 19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小微企业财税实务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民营私营企业财税专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合伙企业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人独资企业财税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国有企业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企业集团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股份公司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体工商户的财税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分支机构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人财税操作实务专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改制重组资本运营专网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经理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5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