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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大中专院校:
近来,我省一些地区、学校连续发生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事故和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给师生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各级政府近期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对校园治安,消防安全、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加以解决。各级各类学校中凡涉及学生学籍、考试、学校学术交流、学生校内外活动以及住宿、餐饮等行政、教学、后勤服务工作,都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严防通过校园网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学校稳定。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的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使学校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坚强阵地。 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当地综治委、公安、司法、文化、建设、工商、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联系,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按规定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场所,切实解决好危及广大师生安全的交通、治安等问题。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文化、广电部门要推出一批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电视节目和文艺作品,丰富青少年假期的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心理,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安全教育。大中专院校要切实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分析、判断和应对社会各类问题的能力。中小学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有效的形式,向广大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暑假即将来临,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暑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和预防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尤其要教育中小学生不要参与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出游,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盈利为目的组织青少年夏令营等假期出游活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责任追究。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尽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应对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即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切实将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对不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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