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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在漫长的岁月中,无锡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成为古代吴文化的发源地、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和现代乡镇企业的诞生地。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在“十一五”期间把我市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古迹特别丰富,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构成的主要内容为城市整体空间环境,包括古城格局、整体风貌、城市空间环境等;历史街区和地下文物埋藏区;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以及有历史价值的古树名木、水系、村落、地貌遗址;城市历史演变、建制沿革以及特有的传统文艺、传统工艺等口述及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 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是构筑无锡城市文化品牌,推进文化无锡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文化遗产是我市最为珍贵的资源,是体现城市个性和特色的资源,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护其貌、显其颜、铸其魂、扬其韵”的思路,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彰显山水名城文化底蕴,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把无锡早日建成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世界文明相贯通,与经济和社会相辉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为抓手,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显吴地文化之蕴、扬山水名城之名,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针。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四名”(名地、名街、名居、名遗)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全市“国保”数达到18处,“省保”数达到70处,“市保”数达到300处,历史街区、古村镇达到10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名人故居等开放单位数达到100座,各级文保单位完好率达到100%,历史街区、古镇村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达到6个,省级的达到10个。积极推进古运河无锡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全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阴基本建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宜兴建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主要任务和项目分解 (一)主要任务。全面实施“四名”工程,着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名地工程要以考古为突破,确立无锡是吴文化发源地的地位;以保护工业遗产为重点,形成城市历史特色;以遗存较好的乡镇企业为基础,彰显无锡乡镇企业发祥地底蕴。名街(镇、村)工程要在修复四大历史街区的基础上,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分别选择1—2处历史街坊,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分别选择2—3座古镇、古村实施有效保护。名居工程既要重现历史名人故居修复,还要积极征集、收藏、展示一批当代无锡籍名人文献、物品,开设纪念馆、事迹陈列馆,发掘其人文内涵。名遗工程要重点保护好列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全面保护好具有江南鱼米之乡特征的民俗、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得以弘扬和传承。 “十一五”期间,主城区要全力实施“1234”文化遗产重点建设工程,即围绕一条古运河,全面保护沿河传统民居和工业遗产;建设鸿山遗址、阖闾城遗址两大遗址公园;构筑泰伯渎、泰伯墓、泰伯庙三大历史人文景观;修缮清名桥、惠山、荣巷、小娄巷四大历史街区。江阴、宜兴要确定一批重点文化遗产项目纳入“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项目分解。市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市、有关部门(区)共建,以市为主,市有关部门(区)为责任主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区为责任主体;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区、乡镇(街道)共建,以乡镇(街道)为主,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历史街区修复由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古村、镇的修复由区、乡镇共建,以乡镇为主。江阴、宜兴市也要做好本区域重点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责任分解。“十一五”期间,各市(县)、区和各有关单位重点实施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项目: 1.江阴市:规划建设中国旅游博物馆,建设佘城遗址公园、祁头山遗址公园;修复江阴蚕种场、刘氏兄弟故居;保护城北历史街区、中共江阴地下组织旧址、适园、青阳悟空寺、江阴古桥群,冰心、张大烈等名人故居群;做好古村、古镇、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申报九狮舞、江南丝竹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莲湘、段龙舞、米酒酿制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2.宜兴市:修复丁蜀古南街、宜兴古窑群;保护宜城东风巷、马家老宅、周培源故居、宜兴古桥群;做好古村、古镇、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申报男欢女嬉、宜兴手工刻纸、三跳道情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宜兴紫砂、梁祝文化、竹编竹刻、江南丝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锡山区:建设中国乡镇企业博物馆、斗山生态园;做好古村、古镇、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修复荡口古镇、严家桥古村;保护顾宪成故居、阿炳祖居、璜土塘古村、甘露古村;保护锡剧、吴歌、锡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4.惠山区:建设阳山地质遗址公园;修复孙冶芳故居、薛暮桥故居、李金镛故居;保护礼舍古村、洛社古运河历史街坊;完善吴文化公园;做好古村、古镇、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申报洛社凤羽龙制作工艺、玉祁双套酒酿制工艺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5.滨湖区:建设阖闾城遗址公园、荣毅仁事迹陈列馆;修复荣巷历史街区;保护山军`嶂山名人墓群、十八湾名人墓群、秦氏墓群;做好古村、古镇、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申报江南蓝印花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锡绣、太湖龙舟、马灯舞、太湖渔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6.崇安区:修复小娄巷历史街区、陆定一故居、阿炳故居;保护少宰第历史街坊;做好历史街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申报无锡酱排骨、王兴记小吃传统工艺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无锡点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7.南长区:建设古运河博物馆、丝绸博物馆、古窑博物馆;修复清名桥历史街区、泰伯渎;做好历史街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申报太湖船点、无锡丝绸传统工艺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无锡剪纸、河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8.北塘区:修复接官亭弄历史街坊、徐建寅故居、天主教堂;做好历史街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保护惠山泥人、锡式铁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9.新区:建设鸿山遗址公园;修复泰伯庙、泰庙墓,配合做好泰伯渎的修复;保护泰伯图书馆、彭祖墩遗址;做好古村、古镇、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申报荡湖船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10.市文化局:会同规划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组织阖闾城遗址考古;做好各级文保单位和非物质遗产项目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8处,省保达到70处,市保达到300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达到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达到10个。 11.市建设局:建设无锡博物馆新馆、无锡太湖文化艺术中心;修复唐星海故居;做好界外文物的保护与抢救工作。 12.市规划局:会同文化局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会同文化局制订《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无锡文物保护规划紫线文本》;制订《无锡工业遗产保护规划》、《无锡古运河保护规划》、《无锡市古村古镇保护规划》等。 13.市房管局: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修复过程中公管房屋的置换工作和属于公管房的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工作;修复三凰街戏台建筑群、关帝庙和张效臣旧宅。 14.市园林局:建设无锡人杰苑、中国泥人博物馆;修复惠山历史街区;建成荣毅仁铜像;申报惠山庙会、近代园林造园艺术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15.市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建设王选事迹陈列馆、唐文治与国专陈列馆、钱伟长事迹陈列馆;修复金匮县城隍庙遗址。 16.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建设锡剧博物馆;修复薛福成故居西花园、钱钟书故居二期;配合建设泥人博物馆、民间艺术博物馆和阖闾城遗址考古工作;申报锡剧等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17.市城投公司:建设何振梁与奥林匹克陈列馆;修复陶沙巷历史街坊、日晖巷历史街坊;实施蓉湖公园工业遗产保护。 18.蠡湖办、惠山森林办:建设程及美术馆、孙子兵法纪念馆;修复杨氏旧宅、十八湾名人墓群。 19.江南大学:保护好赤马嘴遗址;修复侵华日军水牢遗址。 20.国联集团:修复锦园;做好振新纱厂、申新三厂、庆丰纱厂、丽新纺织印染厂、协新毛纺织厂及天元厂等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 此外,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做好百年老店的复兴工作,组织申报油面筋、锡帮菜等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市宗教局负责申报道教音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市文联负责申报无锡纸马艺术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做好民间工艺普查和保护利用工作;江苏北方湖光光电有限公司负责惠元面粉厂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无锡开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源机器厂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市民间艺术博物馆申报锡绣、竹刻等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成立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指导委员会,建设、规划、文化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早完成申报工作,推进实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建立市文化遗产局,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建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对分解任务实施跟踪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积极探索政府为主,全社会参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新路子。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规,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要设立重点项目引导、奖励资金,推动文物保护工程;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促进传承发展。各市(县)、区都要将本辖区重点文物修复工程列入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盘子,确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因文物保护需要腾迁单位和居民的,依照市政府有关城市拆迁政策执行。市发改委要会同文化、财政、税务、国土、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单位、历史街区、古镇古村、工业遗产等保护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三)加快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无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无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无锡古运河保护办法》、《无锡工业遗产保护办法》等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制订和实施。各级文化、规划、公安等行政执法机构,要依法制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遗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切实做好文物调查研究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开展全市性文化遗产普查,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批市文物控制单位,公布市级历史街区(街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公布第一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江阴、宜兴要公布新的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市规划局要会同文化行政部门制订关于保护无锡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应规划,及早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进行前置审批。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通过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育计划、编入乡土教材,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传统文化的热情。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及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案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和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氛围。要定期举办中国(无锡)吴文化节,承办由国家文物局、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进一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 无锡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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