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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要求。现就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经营管理相结合,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推广节能先进技术,降低产品综合能耗,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显著增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全社会自觉实施的资源节约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主要行业、产品和设备的节能、节水标准制定实施。 推广一批先进的节能生产技术;开发一批新型的环保节能产品;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环保节能生产企业;发展一批节能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万元生产总值取水量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电量下降18%,工业固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总量增长2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节能率保持5%以上,耕地减少趋势得到遏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三、工作重点 (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制定绍兴市产业导向目录,引导企业向低消耗、高效益产业方向发展;限制发展供过于求、技术落后、资源消耗大的生产项目,禁止发展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积极支持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污染小、消耗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高标准、规范化的环保节能生产企业。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传统商贸业;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会展业,培育节能、节水技术服务公司;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休闲产业。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绿色效益农业和节能、节水型农业,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用水效率。 (二)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强化源头管理,从严控制新污染源的增加,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禁止偷、漏排,关停资源浪费大、技术落后、污染严重、质量低劣的企业。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搞好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依法促进清洁生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推广新型建筑材料与节能技术。从建筑管理、设计入手,加快节能建筑、节能小区建设。推广应用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技术,采用高效保温的复合墙体材料,提高居住房屋的保温隔热系数。大力推广应用混凝土多孔砖、加气混凝土外墙、内保温复合外墙、外保温复合外墙新型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限止粘土砖的使用部位和数量,到2006年底市区所有建筑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砖。全面实施应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积极引进利用建筑节能灯具,合理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资源,市区新建居住建筑都必须实行太阳能利用技术及装置,设置太阳能热水器。 (四)集约利用电、煤、油等能源。健全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电、煤、油等重要能源的市场监控力度。编制绍兴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制订节能实施方案和能耗定额、支出标准。完善资源管理机制,建立织造、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的能源消耗大户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在基本确保居民生活用电的情况下,适度扶持纳税重点企业、出口规模企业,对高能耗企业实行限量限时供电。推广高效节能锅炉、风机、电动机、变压器应用技术,蓄冷、蓄热调荷技术;绿色照明技术、产品和节能型家用电器等节电技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等机制,培育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天然气、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优化煤、电、油、气能源利用结构。 (五)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严格保护耕地并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培育建立工业用地配置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制度,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不得低于省确定的双控标准,绿化率控制在20%左右;制订以单位用地面积的平均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工业总产值、工业税收等为技术指标的集约利用土地考核体系,逐步建立起政府集约利用土地的奖惩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提倡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一般在四层以上),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调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确立向空间发展的理念,明确发展高层建筑区域,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等设施,要求在较大绿化场地、建筑物下及一定规模生活小区内必须建设地下车库。 (六)节约利用水资源。完善重点用水行业的取水定额标准,对热电、印染、酿酒等高耗水企业推行“计量取水、超量加价”机制。要求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鼓励企业采用节水新技术、推广循环供水、中水回用(冷凝水、热水回用)技术、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改革价格运行机制,逐步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加快曹娥江大闸建设,加强对小舜江源头和平原河道湖泊的保护,加强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取水管理。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领导,建立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制订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和推动资源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计委,负责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上述工作重点和各自职责,排出工作方案,落实相应措施。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宣传活动,不定期举办节能、节水、环保科技讲座、展览;新闻媒体要开辟宣传专栏,加强资源节约活动的动态报道;市经贸委和节水办要编印节电、节水等宣传手册,加大对企业、机关、学校和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部门要把资源节约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加强资源节约教育;宣传新闻部门要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三)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开发研制和生产使用节能、节水设备(产品),在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优先给予贴息支持或补助;对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环保设备(产品)、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项目(产品),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和环保专项资金安排;实施与清洁生产有关的技术转让所得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对用于清洁生产,国内不能生产的进口设备、仪器及技术,可享受国家进口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四)强化监管,加强考核。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资源节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有序用电、定额用水、集约用地和企业节能、节水、节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能效标准、高耗电产品限额标准、建筑节能标准及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考核。对违反资源节约法规和有关节能、节水、节地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并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阶段性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三日 附件: 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永昌(市委书记、市长) 副组长: 马 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张伟波(市政协副主席、市水利局局长) 张鸣皋(市政府副秘书长) 鲁兰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忠瑶(市发计委主任) 何加顺(市经贸委主任) 赵兴旺(市教育局局长) 梁建华(市财政局局长) 赏建华(市国土局局长) 吉振海(市建设局局长) 陈志庆(市农业局局长) 金百富(市环保局局长) 方培根(市建管局局长) 赵国苗(市统计局局长) 林 杼(市规划局局长) 朱卫平(绍兴电力局局长) 谢张林(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