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汉中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安排》(汉政办发[200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我县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创造健康、协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和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传销等活动,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医疗教育、房产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动我县经济秩序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察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乡镇、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要公升揭露和曝光。加强对优质食品、优秀企业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促进食品质量提高。 2、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县药监局要把监管触角进一步伸入农村,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的势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开展农村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以及防治源头污染等专业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全面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清理取缔不属于医疗器械而虚构医疗功能的产品;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积极发展农村食品、药品连锁,推进农村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3、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县农业局要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不断强化监测手段,健全监测制度,扩大监测范围,定期发布监测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4、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县质监局要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点进行全面普查,健全企业档案;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查生产销售无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整顿豆腐、酱油、醋等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对食品包装材料等实用产品实施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利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5、继续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个别经营户经营病害肉、劣质肉、注水肉、私屠滥宰肉的行为;要加强食品检测,配备食品快速检测没备,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强化食品退市管理;要健全举报投诉网络,各食品主要经营场所全部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要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6.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与监督。县卫生局要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的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二)深入开展商业欺诈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1、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遏制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欺诈行为反弹势头。加强对商业欺诈的监控,强化执法协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早查处,防止对群众利益造成更大损害。 2、整治违法广告。县工商局要重点整治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和夸大投资回报的经营性广告;整治以新闻报道方式误导公众的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省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强化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对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分子,要依法追究责任,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县卫生局要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的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建立并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 4、打击商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县商贸办、监察局要对企业和个人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鼓励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 5、打击传销活动。县工商局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一是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集中力量查处、打击各种传销案件、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的幕后组织策划者和主要骨干分子,惩戒、教育一般参与人员。三是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严厉惩治为传销人员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住宿的不法房主。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的意识。 6、县工商局要根据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两年行动纲要》,制订我县实施细则,推进我县创造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设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的督办。 (三)认真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要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在环境执法和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县城环境质量改善上狠下功夫。对治理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决不手软,坚决关停。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2、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全面推行和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分类监管等制度,继续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苗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配件等坑农害农行为,推动放心农资和其它工业品下乡,加强农村消费者安全的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消费权益争议解决和保护机制。 3、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城建、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协作,严厉查处有关企业在建筑、评估、测绘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完善我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体制,规范房地产行业行为。 4、严厉打击文物走私活动。县公安局、文化中心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走私文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打击走私文物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县文物安全。 5、要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依法维护财经秩序。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整治商业促销和通信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 6、继续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和霉烂变质粮食的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假劣酒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劣建材、汽车配件等产品及其商标和包装物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地条钢”“黑心棉”和毒鼠强反弹势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略阳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正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助理调研员陈吉善同志任副组长,县商贸、卫生、城建、环保、农业、药监、质监、工商、粮食、文化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贸办,杨宜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关机构,认真抓好各部门及乡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当前,首先要尽快制定方案,8月20日前报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强化监管责任,积极有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做好工作的归纳总结,在年底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发挥协会职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行业信用自律,督促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共铸诚信”、“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和实践活动,推进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内容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宣传工作。通过“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等诚信创建活动,倡导守法经营、明礼诚信的社会价值观。发挥好消费者协会等群众团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