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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42号),安排部署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省政府于7月5日召开了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省整规办副主任赵毅传达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83号),副省长、省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孙小系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职责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整规工作,严厉打击扰乱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整顿力度,加强市场监管,我市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场经济秩序有了新的好转。但是,随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项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各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把认识统一到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完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各项任务上来,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专项整治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重点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5月13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抓好《酒泉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要紧紧抓住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个品种,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4个环节,抓住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3种印刷品,注重从源头抓起,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要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对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要定期进行全面清查,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查源头、查窝点、查销售渠道,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向农村。要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对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公开曝光。此项工作由各级整规办、卫生、农牧部门负责。 2、严厉打击"血头"、"血霸"。非法采供血,不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采供血秩序和社会的安定。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以及组织、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厉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要抓好对采供血、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形成长效监管的机制。此项工作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继续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公布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此项工作由各级科技部门负责。 4、打破地区封锁,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特别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酒类、肉类等商品,要积极开展打破地区封锁的专项斗争。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保护合法投资者的正当权益。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地区封锁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加快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市场秩序。 5、继续抓好已经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对已经开展的房地产、汽车、建材、土地、文化等市场以及偷税漏税、非法传销、通讯产品、教育价格、农资打假、成品油库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按照统一部署,继续抓紧抓好。对于一些长期性的工作,要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整规办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6、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做好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分类等级和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系系相关,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主抓领导,经常研究,及时部署,反复检查,切实抓紧抓好各自的工作。 各级整规办是本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联络、协调、督导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整规办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级整规办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和调研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主动分析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拿出新办法,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努力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酒泉市整规办反馈本地区整规工作的进展动态、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要于7月20日前报酒泉市整规办。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